西双版纳州财政局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04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西政办电〔201644号)的要求,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20161231止。

一、概述

2016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的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西双版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并列入2016年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2016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根据人员分工,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和科技信息科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栏目规划和信息发布、更新,科技信息科负责前后台技术支持。办公室和科技信息科都已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目前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5人。

    (二)规范管理,建立制度。为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程序及其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的规范发布和及时更新,积极稳妥地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州政府的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受理和回复的反馈机制,同时,将信息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三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编制了2016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以便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四是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公开信息必须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由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公开。五是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由监督检查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收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的行为。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情况。为准确把握和深刻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认真开展宣传工作,通过职工大会重点讲解及内部网络平台自学,将文件共享,从小处着手,扩大学习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截至20161231,西双版纳州财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对社会发布了450条信息。内容涉及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法规规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目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是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方便公众查询。近年来,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是完成网站迁移工作,按照州政府相关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了网站迁移工作。二是丰富了网站内容,本着索引规范,查找方便的思路,结合财政工作基本职能,门户网站上设通知公告、干部及财务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州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目录、公文、政策解读、党务公开、帮助、留言咨询等内容,坚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深化公开的重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工作水平、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几个方面设置专栏,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预决算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公开等工作,与政府相关网站做好链接,方便公众查询。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更新及时,方便公众能够在网站上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四是自网站开通以来,由信息科的专业人员对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公开信息内容由各业务科室信息员按照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报批后,提供办公室入网公开。五是专门开设州金融办和州国资委专题栏目,以提供最新信息及相关行业规则制度。

(三)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全州2016年度预算、2015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等相关情况。一是在预(决)算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州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5年州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和2016年州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部分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根据要求,所有州直部门单位均已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二是在预算执行方面,及时批复了2016年州级部门预算,并印发《西双版纳州2016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西双版纳州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西双版纳州2015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间、形式及相关工作要求等,制定了统一的公开范本。三是三公经费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州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6年州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和2015年州本级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并及时批复了2016年州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6年度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6年度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未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咨询处理情况。2016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尚未接到“96128”信息电话查询。多次接到查询服务电话,主要内容为会计人员职称考试信息,及时转有关科室答复,答复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现阶段,通过西双版纳州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查询不收取任何费用。经统计,西双版纳州财政局2016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了由局监督检查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现象。

六、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度,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栏目设置、内容与形式还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2017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围绕财政政策、财政工作进展、项目管理等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围绕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渠道。

(一)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制度化的工作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修订)》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同时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一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充实、完善和维护更新工作,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另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和发布程序,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结合经济新常态的特点,以财政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强统筹,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推进财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州财政局).doc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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