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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24
西双版纳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128号)精神,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西农改字[2008]4号),对我州村级公益事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作出分步实施安排,现就第一、二阶段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度完成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任务是:9月20日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勐海县6月25日召开动员大会,全县11个乡(镇)书记、乡(镇)长和农经站负责人以及县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参会的各乡(镇)、各部门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吴江玲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刀文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岩公任副组长,五位副县长、县财政、农业、水利、交通、监察、发改、农委办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莫俊同志担任,人员从财政、农业、农委办抽调,具体负责开展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也都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各乡(镇)也及时召开了动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加深群众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勐腊县、景洪市分别于9月17日、9月19日召开了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是:9月21至10月30日完成奖补标准制定和奖补项目申报工作。
勐海县已经完成此阶段工作。勐海县确定了200个财政奖补项目。以全县944个村民小组计算,奖补项目覆盖面已达到21.18%(比省政府要求20%覆盖面超出1.18%)。
制定了《勐海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测算出全县2008年度财政拟奖补资金为427.24万元。农民自筹项目资金1680万元,财政资金撬动民间资金为1:3.93元,即:财政1元撬动民间资本3.93元。如加上农民投劳折合资金1092.5万元计算,财政资金撬动民间资本为1:6.49元。
勐腊县、景洪市此阶段工作还在进行中。
二、存在的问题
从第二阶段实施情况看,勐腊县、景洪市进展较缓慢。究其原因: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组织不到位。由于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同,得到的效果也不同。虽然都设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但流于形式且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是兼职,无法全力开展此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措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坚持政策引导,筹补结合的原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直接受益为前提。要建立部门定点帮扶制度,倡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赞助,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的能力,努力形成财政奖补、部门扶持、社会捐赠、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新机制。
财政奖补标准确定后,要以村民筹集款额为基数确定奖补资金,不得预留项目缺口。要在确认村民筹集资金进入村账乡管账户后方可启动财政奖补。
(三)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财政奖补工作的基础。在筹资筹劳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