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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17
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突出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攻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压减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各地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县(市)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不懈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州80项举措,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县(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定期研判风险、解决问题,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半年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政府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和检查推动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党委、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抓实《西双版纳州细化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具体措施及部门职责任务分工》,深化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违法生产销售监管治理,加强低速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监管清理整顿,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剧本娱乐场所、医养结合场所、半山酒店等安全监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
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宣传、严格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制定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州应急管理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6.强化州安委办综合监管责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待省安委会办公室出台《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责任清单》后,结合实际制定我州责任清单,明确各行业、各职能交叉领域、新业态新风险的监管责任部门,明确每座矿山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人。(州安委办会同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推动加强中央、省属驻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州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州安委办会同州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7.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管理监督等安全生产治理活动。(州总工会、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州妇联等群团组织分工负责)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会员单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为自律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自律管理工作制度,协助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州民政局、州工商联等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
8.开展集中攻坚。以2022年度事故总量占比高的地区和道路运输、建筑施工2个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安全风险较为突出的矿山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滚动排查,集中整治攻坚,做到排查发现、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的全流程系统性治理,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州安委办会同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9.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减量控大”行动,继续推进实施四个“十百千”工程,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常态化制度化严厉打击“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深化危货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工作,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争全面完成我州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落实2023年新改(扩)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要求。(州交安办牵头,州公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气象局等分工负责)
10.建筑施工。开展公路、电力、水利、房屋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防坍塌、防坠落行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州交通运输局和有关公路建设指挥机构负责公路工程,州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州发改委负责电力工程)
11.矿山。着力推进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帮扶工作意见,推动“三个一批”(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落实落地,推动形成一套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长效机制,推进出台一批制度性政策措施。(州安委办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不按设计施工、违规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以采代建、瞒报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等分工负责)强化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开展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制定“一矿一策”的治理和管控方案,有效防范采空区坍塌事故(州应急管理局负责)
12.消防。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民宿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进“四名一文一传”场所遗留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安置区”达标建设。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州消安委办牵头,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邮政管理局等分工负责)
13.旅游。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和落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授牌乡村旅游民宿、A级旅游景区内小型游乐设施等新兴涉旅行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压实景区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景区景点内经营的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畅通人员聚集现场的紧急信息接收、上报渠道,完善现场应急指挥机制,提高早期应急指挥能力,确保旅游行业安全水平与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相适应。(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
14.危险化学品。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继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持续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果,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以动态管理为导向,严格实施分类整治,坚决淘汰列入国家相关淘汰目录以及存在无法整改的老旧装置工艺或设备。(州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5.自建房和城镇燃气。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6.强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格“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严查非法载客、抢占航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等行为。(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西双版纳海事局等分工负责)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州水利局、州发展改革委等分工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州公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州安委办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等分工负责)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州教育局负责)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局等分工负责)加强农村畜禽屠宰、沼气工程等环节安全监管。(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7.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督促指导各地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装备保障能力。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和行刑衔接案例报送要求。开展全州三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轮训、新入职培训。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严格实行执法量化评价规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州应急管理局会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开展专项行动。深刻汲取2022年云南省多起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训,按照“摸清底数、压实责任、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要求,压实县、乡、村三级属地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持续开展过期矿业权分类处置,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州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19.重拳打非治违。以属地政府为主,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建立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对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无证违规电气焊作业、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货车超载超限、堵塞消防通道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责问责等措施,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0.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举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省级建立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完善举报线索核查机制,及时向省级申请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兑现。(州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在州属企业率先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州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1.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州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2.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各级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健全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在规划、立项、建设等每一个环节落实安全前提,不得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为名降低安全门槛。(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单位分工负责)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项目审批、资质管理单位分工负责)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州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3.加强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施安全生产等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加快老旧燃气管道排查更新、农村危桥改造、公路护栏提质升级等安全工程实施。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4.加强科技支撑。推动“工业互联网十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快非煤矿山、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推进矿山“一优三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支持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州科技局负责)引导和支持中央、省属驻州企业和州属企业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带头破解安全生产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切实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州安委办会同州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5.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监管,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支持推动提升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州总工会负责)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市)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州财政局、州应急管理局、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会同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6.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创新“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广电局、州总工会、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推动属地政府加强农村地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有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用火用电用气、家庭防火、乡村旅游、森林防火、农村住房、防灾避险等方面安全宣传。(州安委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附件: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领导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领导2023年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州政府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1 |
州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和检查推动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
刀文 |
州安委办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2 |
推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各地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
罗景锋 |
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应急局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3 |
以2022年度事故总量占比高的地区和道路运输、建筑施工2个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安全风险较为突出的矿山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 |
罗景锋 |
州安委办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4 |
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房屋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防坍塌防坠落行动。 |
胡向京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 |
5 |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及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体育活动、妇女儿童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
徐克辉 |
州教育体育局、州妇联 |
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 |
6 |
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旅游行业安全水平与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相适应。统筹推进广播电视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
胡向京 |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广电局 |
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 |
7 |
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 |
周亮生 |
州自然资源局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州政府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8 |
推进全州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防坍塌防坠落行动。 |
罗红星 |
州交通运输局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9 |
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防坍塌防坠落行动。 |
罗红星 |
州水利局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0 |
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
周亮生 |
州卫健委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1 |
发挥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统筹推进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
李力 |
州公安局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 |
加大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研究、政务督查等支持保障力度。 |
寇文华 |
州政府研究室、州政府督查室 |
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