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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10
关于《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工作规则(试行)》的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党委于2021年1月20日印发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1月30日,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员会《关于州应急管理局党组改设党委的决定》(西委〔2020〕307号),州应急管理局党组改设州应急管理局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为进一步规范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增强应急管理部门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推动全系统对应急管理职能职责定位、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运作方式机制等根本性问题的认识继续深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应急管理部门得到贯彻落实,制定印发《工作规则》。
二、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省委、州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共设置十一章、五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工作规则》主要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省委、州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明确了局党委工作应遵循的六条工作原则。
第二章职责:共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党委、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的职责,明确党委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第三章组织原则:共六条,主要明确了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委向州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征集通报制度、外出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党委行文规范。
第四章决策与执行:共七条,主要明确了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明确了党委会议召开的形式、程序、要求,党委会的决定要坚决执行。
第五章学习制度:共六条,主要明确了党委委员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明确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
第六章民主生活会制度:共七条,主要明确了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
第七章干部制度: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党委要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法规、重视干部培养、认真负责举荐和使用干部、注重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
第八章纪律与作风:共五条,主要明确了党委及党委委员应当加强纪律建设,转变作风,反映了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第九章委员守则:共三条,主要明确了党委委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职尽责、发挥率先垂范作用。
第十章监督追责:共两条,主要明确了党委、党委委员接受上级履职监督,党委书记对党委委员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述职点评,党委委员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共三条,主要明确了《工作规则》是党委及党委委员践行“初心、使命”的行为和工作准则,未涉及的事项,按中央和省委、州委的有关规定执行,明确了《工作规则》报州委备案。
三、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章节中相关数据来源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省委、州委有关文件精神。
四、征求意见情况
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制定过程中,通过书面印送方式,征求了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各委员、其他州管干部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研究论证,据此对《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提高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审议签批情况
在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中共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于2021年第1次州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由局党委书记签批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