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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23
西安办〔2019〕32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11日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委发电﹝2019﹞3号)的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底,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确保全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治理工贸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结合行业监管的实际情况,对工贸行业进行全面的整治,尤其要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动态底数,彻底消除粉尘涉爆企业“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提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力争解决历史遗留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全、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工贸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信部门重点督查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督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督查特种设备安全,共同督促有关工贸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2019年最后一个月和岁末年初、春节、“两会”三个关键点安全稳定,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一)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
一是进一步摸清“工贸行业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等3个底数,建立工贸行业动态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实施安全承诺、媒体曝光、行政处罚、诚信管理等措施,深化“两抓两促”(抓关键少数促责任落实,抓利害关系促主动履责),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作业审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制度。
二是实施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2018-2020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安监管﹝2018﹞14号)要求,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
(二)粉尘涉爆专项整治
通过采取购买专业技术服务、专家排查诊断、部门执法检查、挂牌督办等措施,治理粉尘涉爆企业“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在厂区范围内导致安全距离不足、不符合规范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等安全生产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取得实效。
(三)涉氨制冷专项整治
通过采取购买专业技术服务、专家排查诊断、部门执法检查、挂牌督办、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取缔关闭等措施,开展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整改验收,巩固重大隐患治理成果,不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业查缺补漏,巩固涉及“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超过9人”重大隐患的治理成果,彻底消除“人员在冷库内分拣、包装”和“冷库、机房上方住人”的隐患,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现场警示教育的方式,实现制冷操作工100%持证上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原则,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与全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即西安委发电﹝2019﹞3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
(二)强化执法检查
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联动机制。对工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及时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行政处罚,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督考核
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督办、考核、明察暗访、线索移交等手段加强跟踪督促,对底数依然不清、情况依然不明、监管依然有空白、非法违法依然突出,以及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上报
请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月1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安排部署情况;分别于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15日、2020年3月1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期间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告,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普维嘉;联系电话(传真):2156139;电子邮箱:bnzajjzhk@126.com。
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