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勐腊“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3-06

202414日,在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环城路五分场平交139平交方向K1+200米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前方同向停于道路右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1.48万元。2024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规定,州人民政府依法成立勐腊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形成《西双版纳勐腊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整改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描述。202459日,州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各有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的规定,2025126日,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州应急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交警支队、州总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勐腊县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评估工作组,依据《西双版纳勐腊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勐腊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的评估清单,在勐腊县安委办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勐腊县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单位处理情况

1)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1.**,云KP**4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且醉酒驾驶超过核载人数,超过标明最高行驶速度限速标志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依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涉嫌刑事犯罪。

处理落实情况:因魏**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2.**,鲁P***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鲁P**80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将反光标识不合格的车辆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其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车辆挂靠单位聊城市****运输有限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当事人张**,鲁PP**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鲁P**80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202414日,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约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给予罚款人民币50元的处罚;《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其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给予罚款人民币50元的处罚。

当事人张**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完毕此次事故后,回到居住地将号牌为鲁P**6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号牌为鲁P**80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辆变卖,聊城市燊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无法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国家有关文件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3.**,聊城市****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实际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履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落实情况:2024924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向山东聊城市****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给予罚款人民币27480元的行政处罚。

4. 聊城市****运输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挂靠车辆的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对车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到位的情况。

处理落实情况:2024924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一)(四)项规定,向山东聊城市****输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给予罚款人民币7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对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

1.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勐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处理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和《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西安委〔20203号)的规定,以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西双版纳勐腊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西政复〔202415号)。20241114日,西双版纳州安委办约谈勐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以及勐腊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勐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勐腊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勐腊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勐腊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局长对勐腊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等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

2.对事故中涉及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移交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按照干管权限交办勐腊县纪委监委处置。处理落实情况: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勐腊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调查组,对勐腊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娱乐场所的审批、监管不力的情况和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等监管不力的案件线索进行核实处置。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事故发生后,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举一反三不断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把握规律和特点,对重点环节、区域和行业进行严格依法监管,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道路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重点排查治理车流量较大、无中央隔离的双向两车道公路,公路平面交叉口,急弯陡坡、临边临崖、高边坡路段,以及交通秩序混乱的人群聚集区域等重点路段,健全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加强对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管部门对辖区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了研判分析,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一早一晚”事故管控和对酒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一些重点路段设置路面振动标线(振动带)、示警频闪灯等防疲劳提醒设施,通过知觉、听觉、视觉等提醒驾驶人安全行车。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固定治超站、移动治超点,切实加大了对超限超载行为的路面查处力度,不断排查事故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

(三)落实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做好“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入推进货运乱象整治,严厉打击货运车辆“挂而不管”行为,对多次违法重点车辆及运输单位进行约谈告诫,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好车辆检查维护,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重点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勐腊县安委办、勐腊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勐腊县交通运输局、勐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认真履行安全宣传职责,不断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警示教育力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得到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五”活动广泛开展,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效果良好,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广播等渠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震慑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正确引导交通参与者进一步认识到交通陋习的危害,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从源头上防范事故隐患。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坚持党政主导,压紧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部门落实、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的工作要求,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隐患源头排查治理,路面流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重点交通路段、重点时段、货运源头企业周边进行查处,严打违法行为,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二)汲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发生。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分析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环节、区域和行业要严格依法依规监管,要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消除事故发生风险,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三)认清风险形势,加强监管执法。要汲取勐腊县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执法监管“重检查轻执法”“重立案轻处罚”等“宽松软虚”问题,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依托“互联网+执法”等信息手段,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执法措施。通过精准严格执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监督管理,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与风险。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抓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安全行车乘车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提高货运企业、驾驶员及人民群众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危害的认识,集中曝光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典型事故案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