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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

  • 来源: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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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10 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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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8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21〕2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实施。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现作如下解读: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重要源泉,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21年9月18日,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目标就是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州市场监管局在广泛征求各县市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西双版纳实际,起草了工作方案》,经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报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印发实施。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我州《工作方案》主要由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工作目标。2025年底,与全省同步实现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一是市场主体多起来。2025年,全州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22000户、年均增长11%,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70户;全州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45246家、年均增长14.8%,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4家。二是市场主体大起来。2025年,全州“四上”企业数量达到586家以上,力争实现倍增。大力扶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市场主体活起来。2025年,全州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例超过54%;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8万个。四是市场主体强起来。2025年,争取全州企业上市工作有所突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50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3.5万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60个。

(二)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任务,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强化产业引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两大方面,提出了我州16条工作措施。

1.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抓发展必须抓市场主体”的理念,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三是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四是强化要素保障;五是支持创业创新;六是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七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八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九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十是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

2.着力强化产业引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紧紧围绕“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的目标,明确了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实实在在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一是培育壮大现代农业。到2025年,全州农业企业达到4120家、年均增长15.3%,其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12家、年均增长15.09%。二是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到2025年,全州工业企业达3400家、年均增长13.6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70家、年均增长8.13%。三是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到2025年,全州建筑业企业达到3622家、年均增长14.32%,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110家、年均增长11%。四是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到2025年,全州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17346家、年均增长14.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208家、年均增长11.5%;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力争达到227家,年均增长15%。 五是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到2025年,全州服务业企业达到1.66万家、年均增长15%,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0.87万家、年均增长15.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98家、年均增长10.3%。六是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2025年,全州中小微企业达到41363家、年均增长15.2%,个体工商户达到16.36万户、年均增长8.88%。

(三)保障措施。4个方面明确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西双版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配套措施。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细化制定本部门的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州直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强化考核调度。将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强化工作调度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工作方案》涉及范围

1.时间范围:2021年至2025年底

2.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局林草局、州教育体育局、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联科协税务局、州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西双版纳供电局等31个部门(单位)。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


相关文件: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