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发〔2021〕15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红利充分释放,现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抓实“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具有重要作用。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2021年6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云政发〔2021〕14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改革部署,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州人民政府批示要求,在广泛征求各县市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作修改完善后报请州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方面就我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作出了安排部署,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目标。
主要明确了改革时间节点、改革具体事项、分类改革方式和改革目标要求,即: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全面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我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我省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有力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力争2022年底前与全省同步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州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二)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从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改革协同配套4个方面确定了我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重点任务。
1.实施清单管理。按照《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有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2.分类推进改革。我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51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33项、优化审批服务250项。我省自设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进行改革。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直接开展经营。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得转移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变相实施。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优化审批服务的,通过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全面提高审批效率,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就近办理。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完善监管方法3项工作任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管得严、管得准、管到位,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审批权限属于国家、省级部门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审批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不同领域实施分类监管。对一般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4.强化改革协同配套。为确保完成改革任务,提出了4项配套改革措施。一是深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包括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履行好“双告知”职责,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高效便利服务。二是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三是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推广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大力推进电子证照运用,扩大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场景,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三)保障措施。
从强化分工协作、强化法治保障、强化跟踪问效等3个方面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
1.强化分工协作。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推进改革。建立州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县市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共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
2.强化法治保障。提出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调整适用情况,及时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3.强化跟踪问效。提出要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政策举措,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三、《实施方案》涉及范围
适用对象:全州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监管主体: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司法等单位和部门。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
相关文件: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