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动供需良性循环,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是生产的动力、也是最终需求,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协同配合,通过综合施策有效释放消费潜力,积极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二、锚定工作目标
结合《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促进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贯彻落实措施方案》相关要求,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优化营商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实现消费规模稳步扩大、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目标:一是2022年至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左右,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的效果;二是2022年至2024年,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三是到2024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1.5万家以上,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法人企业达187家以上,年销售超过10亿元的商贸流通领军企业达到7家以上,年销售达到或超过5亿元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达到15家以上。
三、明确重点任务
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下沉扩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要鼓励连锁经营从商业零售、餐饮等传统商业服务业领域向更多其他服务领域延伸,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扩大网点覆盖面。要积极发展“首店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州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要鼓励对商圈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要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民族特色鲜明、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的步行街。要开展便民生活圈示范建设试点,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要推动西双版纳特色餐饮走出去,推进滇菜创新工程,提升滇菜品牌化系列化水平。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并通快递。要组织优质企业参加云南名特小吃节,扩大西双版纳餐饮知名度。要提高西双版纳绿色食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开拓云南绿色食品国内市场。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各方资源发放消费券。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省级组织的彩云购物节,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系列促消费活动。要组织西双版纳州企业参加彩云促消费系列活动,提振消费信心。要加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个体)以及每年总量排名靠前且增长较好的现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进行奖励。要突出景洪市作为州域中心城市定位,培育消费中心城市,支持三县(市)根据自身实际建设边境特色消费城市。要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级部门要求,在全州持续实施新能源汽车下乡、家电下乡活动。要继续打造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商品展销会等集线上线下双向开放综合会展服务平台,提升展会平台支撑力。要推荐西双版纳州优质企业入驻“云品乐购”专区,拓宽企业线上销售渠道。要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申建中国(西双版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打造跨境电商全产业链。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省级网络销售竞赛,争取资金奖励,加快消费结构优化、升级。要健全州、县(市)二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调运体系,建立州、县(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调运库。
四、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扛牢压实责任,健全上下联通、横向协同、跨行业跨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抓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调度、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主要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反映消费结构和方式转型升级的新趋势,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新需求。发挥行业协会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有关助企纾困扶持政策。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