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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景洪勐龙沙湾百货店售卖不合格食品
本人9月26号在景洪勐龙沙湾百货店的网店店铺购买的密封袋装油炸牛皮500g,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厂名厂址,经查该店营业执照为景洪勐龙沙湾百货店,地址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龙镇,法人玉而,联系电话15706911886,请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给予书面回复,本人诉求退款并赔偿。1;责令被投诉人退还购物款并依法赔偿,若投诉人不积极赔偿,该投诉件即转为举报件。2:依法追究被举报方售卖不合格食品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请市场监督局将《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等有关本次举报处理结果文书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告知本人本次举报处理结果的法律依据。3:依法予以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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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1、您所购买的“油炸牛皮500g”属于干牛皮,该商品属于非定量包装的散装餐饮原材料,不直接作为食品食用,需经过油炸加工后方可食用。商家在商品详情页面中也标注了“食用农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字样及生产日期、保质期,此外,商家也制作了干牛皮进行油炸加工制作的视频。2、干牛皮作为西双版纳地区代表性传统餐饮原材料,其制作工艺承载着傣族先民对食材利用的智慧,干牛皮通过油炸加工将原本难以咀嚼的牛皮转化为酥脆美食。傣族民众常搭配自制喃咪酱食用,形成鲜明的地方饮食特色。3、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购物款,但表示拒绝赔偿。因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走司法程序。4、经查,未发现该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故不予立案。5、如需了解相关调查情况,可致电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691-27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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