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退役军人外,还有哪些人可以申领放退役军人优待证?到目前,持优待证可以享受哪些方面的优待服务?

来源: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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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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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已完成建档立卡采集并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纳入申领范围。提交优待证申领相关材料后,经逐级审核通过后制发优待证。注:退役军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的)。

(二)如果你既是退役军人又是“三属”,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可以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三)凭优待证享受的优待服务与国家和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将逐步拓展。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一是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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