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景洪豆漫山咖啡有限公司咖啡鲜果初加工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景洪豆漫山咖啡有限公司咖啡鲜果初加工厂建设项目1个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栋街道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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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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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豆漫山咖啡有限公司咖啡鲜果初加工厂建设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普文镇称杆河村委会大开河村小组 |
景洪豆漫山咖啡有限公司 |
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从事咖啡鲜果的初加工,年加工咖啡鲜果1000吨,年产咖啡干豆255.68吨(含水率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鲜果加工厂房、烘干厂房、办公用房及相关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9.82%。 |
一、施工期 施工现场设置1座0.2m3的废水收集桶,施工废水经收集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厂区西北侧约65m处村内公共卫生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资源化利用;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且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设备安装期间,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施工期拆除的废旧设备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大开河村固定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一)大气:生物质热水锅炉燃烧废气拟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内径0.3m)排放。项目产生的果皮做到日产日清,每日加工完后清运至企业咖啡种植基地作为田间肥料。(二)废水:生物质热水锅炉排污水经1个1m3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作厂区洒水降尘。(三)噪声:通过采取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咖啡鲜果脱皮脱胶机、热水换热器风机等进行基础减震,并经厂房隔声等措施。(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果皮果胶、除尘器收尘、炉渣、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五)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0691-2126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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