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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国家卫生文明城,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23〕3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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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3-03 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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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7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全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23年,确保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30%以上。

(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2023年,确保完成文旅康养全产业链综合产值700亿元,橡胶全产业链综合产值190亿元,普洱茶全产业链综合产值370亿元,生物医药全产业链综合产值35亿元,热带水果全产业链综合产值80亿元,数字经济全产业链综合产值308亿元。完成口岸进出口货运量1009万吨、贸易额619亿元。

(三)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2023年,确保净增企业4000户以上“四上”企业55户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户、“专精特新”企业5户。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

1. 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大力开展精准招商重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等,积极争取上级激励经费奖补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多推进实的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对纳入省级、州级招大引强项目库的项目落实好省、州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动态服务管理和跟踪督办力争实现引进项目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2. 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力争全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全力做好企业上市倍增工作。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制定的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全力做好惠企服务,分类引导、倾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确保净增企业4000户以上、“四上”企业55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资委、财政商务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3.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融资担保扩面降费。积极争取省级预算资金支持,从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补贴、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资本金补充等方面,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落实好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在招投标方面继续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保险等保证金。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财政发展改革委、金融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州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4. 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做好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级一次性补助。对进入正常运转的国家和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其提供公共服务绩效积极向上争取运行资金补助。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户,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5户。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鼓励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联合申报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天然橡胶研究院、大健康产品研究院等重点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兴州,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大力引进教育、科技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学科,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引工程。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继续支持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创新创业群体。(责任单位: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州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5.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能源保供、重点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行动,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20%以上。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630日。落实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州财政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金融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州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二)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

6. 打好资源经济提质战。系统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橡胶、茶叶热带水果坚果)、傣医药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突出抓好胶园提质、加工攻坚、企业升级行动,推动橡胶加工向混炼胶和密炼胶升级、向乳胶制品深化,加快橡胶木综合利用和深加工,开工建设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3户,完成汽车轮胎专用胶产量40万吨,橡胶全产业链综合产值190亿元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基地,推动茶叶初制所全部规范达标,积极研发速溶茶、茶含片、茶饮料等快捷茶品,开发茶食品、茶日化品、茶保健品等衍生产品,推进茶机械、包装、器具、茶仓等配套产业,加快全国普洱茶科创中心建设。力争完成茶叶种植面积143万亩、产量6.7万吨,普洱茶全产业链综合产值370亿元。建设傣药南药优质原料基地,健全傣药材及饮片标准体系,做深做精生物医药加工制造业,鼓励医疗、康养机构推广和使用傣医药产品,完成生物医药全产业链综合产值35亿元建设一批特色水果核心区和优势区,实现农田到餐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加强果品分级、包装、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推动进口热带水果在西双版纳州集散分销、落地加工力争建成高标准绿色有机果园2万亩、产量2.5万吨,完成热带水果全产业链综合产值80亿元。完善资源管理办法,规范开发行为,细化权责关系,坚决杜绝占而不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7. 打好口岸经济升级战。加快口岸功能提升,做好口岸联检楼、查验货场及边民互市场等提升改造。加快口岸通关数字化转型探索推动双边自助通关、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一地两检”等口岸通关创新模式。加快建设勐满、野象谷等重要节点冷链物流设施促进公铁水空联运发展。积极推进产品落地加工推动肉牛进口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争取关累、打洛获批为进口粮食、水果、冰鲜、药材指定口岸,争创中国(西双版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口岸+通道+城镇+产业+物流”联动发展,完成口岸进出口货运量1009万吨、贸易额619亿元。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支持在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基础上,按规定实行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边民互市发展,边民按规定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天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免征相关进口税收。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推进智慧口岸提标升级。加大口岸“运抵直通”模式复制推广,落实属地查检“绿色通道”,持续开展通关业务改革(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商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8. 打好园区经济扩能战。建立州级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计划、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发展。全面完成勐海产业园区、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腊试验区园区规划和环评工作,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标准厂房建设共计达到20万平方米,新增入园企业12户,引进生产性服务落户园区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把勐满橡胶产业园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优势产业园区。推动设立州级产业集聚区,作为申报省级开发区的后备力量。(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农业农村财政商务自然资源林草局、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三)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9. 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积极争取省级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支持各地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融资租赁等模式试点。持续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落实落细乡村振兴领域再贷款贴息政策,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提供设施农业保险,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力争全年完成农贸分离3(责任单位:农业农村财政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10. 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着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支持橡胶、普洱茶、生物医药等行业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生态主导作用,瞄准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环节延长产业链,开展以商招商,继续落实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集群落地、集约发展。制定实施以度电附加值为主的能效有序调节机制,优先保障能效高、效益好、排放低的企业和生产线用能需求。鼓励企业开展工贸分离,剥离服务业板块,以专业化优势提升服务半径和质量,力争全年完成工贸分离3确保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11.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全遴选、培育、建设、推广1个行业级大数据中心,积极参与5G融合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争取入选15G应用融合标杆示范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行业级大数据中心、5G应用融合标杆示范项目支持。新建5G基站449个以上,力争2023年数字经济投资完成6亿元。积极推广5G、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等产业,开展好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促进数字经济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管理向数字化转型,完成数字经济全产业链综合产值308亿元。(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12.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积极争取“骏马奖”。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口岸发展、创新创业等领域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内预算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力争将西双版纳州纳入省沿边铁路规划,加快推进勐远至关累、孟连至勐海、勐醒至江城至绿春、勐海至打洛高速公路和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力争景洪(绕城)至勐龙(240界碑)高速公路、国道G219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管养、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力争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50公里、危桥改造10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0公里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加快推进曼灯河水库扩建、回利河水库等工程建设,启动勐阿水库、田房水库等项目建设。持续加强澜沧江水系等保护治理。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力争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年度投资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13. 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实现在线平台实时推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全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用好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级重大项目清单,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平台。将民间投资增量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考评体系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国资委、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14. 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梳理一批成熟度较大效益显著、符合“四化”要求、业态创新的旅游转型升级项目,争取进入省级盘子。加大知名旅游企业招商,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推动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生态、教育、互联网以及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纳入省级盘子的2023年度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贷款产生的利息(不包括土地款和房地产项目)成功创建国家5A4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年内招徕外入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内旅行社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奖补。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全面推广实施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支持举办重大文旅宣传营销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旅游城市的协同联动,积极谋划建设澜湄国际风情旅游带,充分运用好西双版纳超级IP,推动旅游业实现大跨步发展,完成文旅康养全产业链综合产值700亿元推动景洪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勐仑热带雨林艺术小镇项目加快建设,新建和改造旅游厕所10个以上、休闲旅游步道15公里以上,新增康养度假精品酒店、等级旅游民宿10个以上力争旅游业投资完成50亿元。(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财政商务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15. 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加大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宣传和参与省级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视情况予以补贴;落实好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旅游客车、景区用车、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积极参与“云集好物”“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开展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等促消费活动,政企联动引导家电销售企业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家电消费。力争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16. 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中央和专项资金等,撬动各类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确保2023新改造老旧小区43、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0套,完成燃气、供排水、污水等管网新改建42公里。(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17. 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确保每年有进展、见实效。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对“五城”建设中成效明显的县(市)给予支持。鼓励各地积极申报“五城共建重点县”。(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18. 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奖补和项目支持,全力做好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力争全年建设绿美城市1个、绿美社区示范项目9个、绿美村庄206个、绿美河湖1个、绿美校园22所、绿美园区5个、绿美景区5个。推进交通沿线应绿尽绿,建设绿美公路130公里、绿美农村公路500公里、绿美机场1个。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支持引进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打造成规模、有特色的云南苗木品牌,大力发展“绿美+”经济。(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19. 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力争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大力争取中央和级相关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促进边境贸易、跨境贸易转型升级。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积极争取稳外贸进出口奖励。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引力度。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企业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积极向上争取贴息仓储设备投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20. 加快提升中老铁路沿线发展能级。在州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积极申请省级补助。继续贯彻落实“公转铁”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加快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促进开行跨境旅客列车,推动中老国际货运班列规模化运行,实现西双版纳段年发送旅客280万人次以上、货物36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七)持续做好民生保障

21. 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积极向上争取省资金,支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确保有劳动力脱贫家庭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争取和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园区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5万人以上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退役军人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22. 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抓实耕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严格“菜篮子”长负责制,加强供需协调、保障市场供应、丰富商品种类,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精准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储备、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退役军人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23. 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组织行业协会和有关房企做好策划宣传。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项目整体完工交付。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促进项目完工交付。优化制定“一城一策”、“一楼一策”,化解盘活存量“烂尾楼”,多措并举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促进二手房交易、消化现房。支持各地实施“以购代建”,收储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益性“双创平台”用房,也可用作高级人才公寓,与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结合,拓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24. 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支出,确保民生支出占比不低于70%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级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深入实施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启动州妇幼保健院和州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加强疾病救治、防控物资保障、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支持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做好稳经济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工作;要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建立州政府领导政策措施落实负责制,按照州政府领导分工,各位副州长负责分管领域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建立部门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制,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履行好本部门、本行业政策措施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立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对政策落实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政策措施落实问责制,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建立政策措施落实定期报告制,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向政府督查室、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各责任部门要确定1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本方案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报送州发展改革委(电话及传真:2140279;邮箱:bnfgw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