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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发〔2022〕18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2-06-16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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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西双版纳州贯彻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616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贯彻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为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做好内外统筹、双向开放文章,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动计划》,推动我州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布局,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水、路、空、铁”四位一体的立体交通优势,全方位打造高水平沿边开放示范区,全力打造西双版纳对接南亚东南亚对外开放新高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聚焦RCEP关税减免,深挖贸易合作潜力

(一)加强与东盟国家贸易合作。深耕东盟传统市场,以首年减税至零的商品和新增减税商品为重点,促进水果及坚果、蔬菜、普洱茶、生物医药、橡胶制品、绿特食品和食蟹猴等优势重点产品出口,加大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运输设备、家电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等传统产品出口。加快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创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磨憨口岸、打洛口岸药材进口指定口岸建设。加快推进磨憨铁路口岸进境指定监管场地(水果、粮食、冰鲜水产品、肉类、原木B类)、食用水生动物)建设;加快推进关累港水运口岸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冰鲜水产品、水果、粮食、原木(B类)、食用水生动物)建设;加快推进打洛口岸进境指定监管场地(粮食、水果、冰鲜水产品、原木(B类)、肉类)建设;加快推进勐满口岸进境指定监管场地(粮食、水果、冰鲜水产品、原木(B类)、食用水生动物)建设;加快推进勐龙240通道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冰鲜水产品、水果、粮食、原木(B类)、食用水生动物)建设;加快推进西双版纳国际机场航空口岸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水果、植物种苗)建设。扩大金属矿砂、煤炭、天然橡胶、木材等大宗商品和水果、水产品、肉牛、中药材等特色产品进口。逐步推进扩大境外甘蔗种植面积,积极争取替代种植甘蔗返销进口计划。支持与周边国家电力贸易,不断扩大电力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探索与日韩澳新贸易。重点关注日韩市场新增减税商品,积极拓展澳新贸易空间,推动机电产品、纺织品、杂项制品、牛肝菌等特色农产品、橡胶制品、家具等出口,着力扩大普洱茶、生物医药、绿特食品、中药材和食蟹猴等我州优势产品出口;鼓励企业进口集成电路、存储器、汽车零部件、医疗仪器等高新技术产品和药品、家电等商品。扩大金属矿砂、乳制品、牛肉等优质产品进口。探索在日韩澳新设立驻外商务(企业)代表处,加大宣传推介西双版纳州优势产品。(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发展边境贸易。积极推动周边国家水果、蔬菜等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风险分析工作,丰富边民互市商品种类;加快边民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清单政策落地实施,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完善边民互市点基础设施,建设邻接口岸的加工、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创新发展“互联网+边民互市”,引导企业线上推广、线下交易,鼓励出口周边国家所需的食品、日用百货等商品。(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贸易主体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实施贸易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内培外引一批“互联网+边境贸易”龙头企业和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试点企业,吸引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和海外市场优势的市场主体落地西双版纳,鼓励在我州口岸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注册落地。加快贸易企业集聚试验区、合作区和加工园区,推动外向型经济主体及业务向开放型平台集中。指导外贸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精准对接RCEP家市场需求,提升“拓市场、抢订单”能力。(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RCEP新增承诺,深化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合作

(五)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进运输服务、教育服务、金融保险、商业服务、文化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服务等领域对接RCEP规则,重点发展旅游、运输、中医药、教育等服务贸易,鼓励开展研发、设计、批发零售等制造业相关服务贸易,积极推动金融结算、外贸型保险、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建立面向RCEP国家的综合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金融办、州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我州现行与《外商投资法》及RCEP外商投资领域不符的规定。建立针对RCEP国家的招商项目库,积极引进境外“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来西双版纳投资。加大对日韩在新能源、装备制造、汽车、半导体材料及设备、家电制造、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旅游文化、物流、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对外投资合作。稳步推进RCEP家在制造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采矿业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强化与缅甸、老挝、泰国等国开展农业园区、商贸物流园区、加工制造园区和文旅园区等投资合作。积极承接国家对东盟国家的援助项目,主动做好农业发展示范和农业科技推广运用等援助工作。支持法律、会计、税务、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走出去”,提升对外投资合作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外办,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布局区域产业协作。充分利RCEP国家之间的产业互补性,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环保等产业链缺失环节,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布局,加强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产业分工协作,逐步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沿边地区集聚,与周边国家形成紧密产业协作,打造沿边开放示范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用好用足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充分利用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供应链布局,降低生产成本,建立更精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促进我州轻工、机械、电子信息等产品出口。利RCEP背对背原产地规则开展分销业务,扩大区域内原材料、零部件等中间品生产和采购规模,推动西双版纳建成面向RCEP区域的生产资料和中间产品大市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RCEP开放环境,着力打造高水平合作平台

(十)立体推进“通道+平台”建设。以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建设为引领,强化通道枢纽与园区平台间的协同互动;充分发挥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型平台优势,加强与RCEP国家在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产能合作。围绕RCEP税减让、投资、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在货物(邮件快件)通关、贸易统计、原产地证书核查、检验检疫标准、打假维权等方面开展多双边合作,探索将原产地声明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出口商和生产商,先行先试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承诺表。(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中国(西双版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增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两平台、六体系”功能,发展壮大一批具备交易、物流、报关、综合服务等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园区。支持园区内企业利用RCEP关税减免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推动磨憨口岸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直邮直购(9610)、保税备货、B2B直接出口(9710)等,吸引企业落地开展跨境电商、跨境物流等“互联网+边境贸易”新业务。推动景洪口岸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建设,集聚国内国际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西双版纳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跨境电商业务全模式落地。支持企业加快发展面向RCEP市场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用好现有机制和会展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澜沧江-湄公河区域跨境经济发展论坛等活动。依托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邀RCEP有关国家共同举办活动。将RCEP相关领域合作纳入云南—老北合作工作组会议、滇缅合作论坛等议题。(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外办、州投资促进局、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RCEP规则体系,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

(十三)提升原产地证书申领便利化水平。优化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推广RCEP原产地管理信息化应用项目3.0版本在西双版纳应用,稳步推进海关原产地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加强对企业在原产资格、进口申请享惠、原产地证明出具及核查等有关标准和操作流程的培训,指导企业用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企业自助打印等便利措施。(责任单位:州商务局、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快东盟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高效管理手段,落实易腐货物、快运货物“6小时”通关要求。与老挝、缅甸、泰国等国家开展国际贸易中推广“单一窗口”平台使用,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通过信用政策宣讲,引导企业积极申请AEO证。(责任单位: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跨境物流便利化水平。以完善内联外通枢纽功能、打造战略枢纽为重点,全面对接RCEP则,加快推进中老铁路国际班列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等开放型平台物流载体功能建设,推动跨境多式联运、跨境甩挂运输、集装化运输、“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等发展。支持具备较强跨境物流经营实力和境外资源整合能力的物流信息交易平台运营企业延伸拓展面向RCEP家的跨境物流信息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普洱车务段,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自然人移动便利化水平。加快落实RCEP中涉及移民管理领域的约束性义务清单,落实省级出台的RCEP他成员国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随行配偶及家属等自然人临时入境的便利化措施,RCEP他成员国高层次人才入境及停居留提供便利。积极配合国家推进与老挝、缅甸等周边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推动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外办,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打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RCEP生效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现有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推进与周边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持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沟通联系,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创新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支持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法律事务合作,促进仲裁、调解、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多元化,支持市场主体依法选择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常态化开展RCEP国家贸易摩擦信息收集、预测和预警工作,提升企业海外风险防范能力。实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适应RCEP国家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建设。(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外办、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RCEP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持续开展RCEP“一国一策”、“一品一策”规则研究和探索实践,及时反RCEP对我州贸易投资领域以及各相关行业的影响与挑战。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合力推动RCEP地见效。(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西双版纳州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西双版纳州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一)加强与东盟国家贸易合作

1

扩大重点商品出口

1.加大对外贸企业指导和服务力度,为外贸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物流运输、资质办理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降低外贸企业经营成本。
2.促进水果及坚果、蔬菜、普洱茶、生物医药、橡胶制品、绿特食品和食蟹猴等优势重点产品出口,加大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运输设备、家电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等传统产品出口。

长期推进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口岸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

加快推进磨憨(公路、铁路)、打洛、关累、西双版纳国际机场、勐满、勐龙等口岸(通道)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

长期推进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扩大重点商品进口

1.支持企业扩大金属矿砂、煤炭、天然橡胶、木材等大宗商品和水果、水产品、肉牛、中药材等特色产品进口。2.逐步推进扩大境外甘蔗种植面积,积极争取替代种植甘蔗返销进口计划。

长期推进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4

扩大与周边国家电力贸易

1.加大电力外购力度,扩大电力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

长期推进

州商务局、州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力合作交易平台建设。

2024年底前

州商务局、州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探索与日韩澳新贸易

5

支持扩大重点商品出口

推动机电产品、纺织品、杂项制品、高原特色农产品、橡胶制品、家具等出口,着力扩大普洱茶、牛肝菌、生物医药、绿特食品、中药材、食蟹猴等我州优势重点产品出口。

长期推进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探索在日韩澳新设立驻外商务(企业)代表处,加大宣传推介西双版纳州优势产品。

2024年底前

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鼓励企业进口重点商品

鼓励企业进口集成电路、存储器、汽车零部件、医疗仪器等高新技术产品和药品、家电等商品。

长期推进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三)创新发展边境贸易

8

丰富边民互市进口商品

1.推动周边国家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风险分析工作。
2.加快边民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清单落地实施。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发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

1.推进磨憨、打洛、勐龙等重点口岸(通道)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
2.大力招引落地加工试点企业,推动百企入边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州投资促进局、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完善边民互市点基础设施

1.培育一批集聚东盟国家特色商品的市场和商贸中心。
2.打造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特色专业化交易市场。

2023年底前

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

新发展互联网+边民互市

1.支持企业利用国内电商平台销售边民互市进口商品,支持电商企业将国内产品利用边民互市出口。
2.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商品直播营销体系,建设一批边境贸易商品直播中心。

长期推进

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四)加大贸易主体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

12

实施外贸主体倍增行动

1.内培外引一批互联网+边境贸易龙头企业和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试点企业。
2.吸引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和海外市场优势的市场主体落地西双版纳。
3.鼓励在我州口岸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注册落地。

长期推进


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提升外贸企业拓市场、抢订单能力

指导外贸企业重点针对RCEP国家,精准对接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企业市场需求和西双版纳供给。

长期推进

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贸促会西双版纳州支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发展服务贸易

14

实施服务贸易企业全流程培训项目

积极开展服务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培训,引导企业对接RCEP服务贸易相关规则。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

实施服务贸易创新试点项目

探索培育省级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示范。

2023年底前

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

实施国际职业技能培训合作项目

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国际职业技能培训。

长期推进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六)加大吸引外资力度

17

建立针对RCEP国家的招商项目库和企业清单

1.结合我州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推出一批产业链招商项目。
2.梳理境外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清单。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

强化招商引资

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汽车、半导体材料及设备、家电制造、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旅游文化、物流、数字经济等领域,加大针对日韩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对外投资合作

19

强化对RCEP国家的投资合作

加强与缅甸、老挝、泰国等国开展农业园区、商贸物流园区、加工制造园区、文旅园区投资合作。

长期推进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

支持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走出去

引导法律、会计、税务、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走出去

长期推进

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州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八)积极布局区域产业协作

21

加快承接产业转移

建立产业转移承接合作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在西双版纳布局产业链。

长期推进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用好用足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

22

开展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培训

开展原产地累积、区域价值成分计算、背对背原产地、原产地证办理程序等培训,对重点企业开一对一服务。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立体推进通道+平台建设

23

协同发展通道枢纽与开放平台

1.加快磨憨(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2.推动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园区发展通道服务型产业。

2023年底前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24

推动跨境电商园区建设

1.加快中国(西双版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2.推动景洪口岸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建设。
3.加快推动磨憨口岸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直邮直购(9610)、保税备货、B2B直接出口(9710)等业务。

2023年底前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

加快发展面向RCEP市场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

支持企业加快在老挝、缅甸、泰国等重点市场建设海外仓。

2022年底前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十二)用好现有机制和会展平台

26

举办RCEP相关展会活动

1.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澜沧江湄公河区域跨境经济发展论坛等活动。
2.依托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邀请RCEP有关国家共同举办活动。

长期推进

州商务局

(十三)提升原产地证书申领便利化水平

27

优化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

1.推广RCEP原产地管理信息化应用项目3.0版本在西双版纳应用。
2.稳步推进海关原产地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
3.为企业提供原产地证书现场修改、打印服务。

2022年底前

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

(十四)加快快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28

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加快推进磨憨、关累、打洛、西双版纳国际机场、勐龙、勐满等重点口岸(通道)智慧化建设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打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

建立RCEP专用通道

率先在磨憨口岸建立RCEP客货专用通道。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勐腊海关、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

引导企业积极申请AEO认证

通过信用政策宣讲,引导企业积极申请AEO认证。

2022年底前

州商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领域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十五)提升跨境物流便利化水平

31

加快重点跨境物流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中老铁路国际班列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2022年底前

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

推动跨境物流模式创新发展

推动跨境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化运输、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等跨境物流新模式发展。

2022年底前

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自然人移动便利化水平

33

落实自然人临时入境便利化措施

落实省级出台的RCEP其他成员国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随行配偶及家属等自然人临时入境的便利化措施。

2022年底前

州公安局、州外办、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打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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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推动面向RCEP国家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建设。

2022年底前

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