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重心下沉,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助力西双版纳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办法》,结合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州水利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
第三条 州水利局全面推行领导在一线指导,学习在一线聚焦,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服务在一线展开,作风在一线转变,干部在一线培养、经验在一线总结的九个“一线工作法”,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西双版纳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和组织保障。
第四条 州水利局党组对“一线工作法”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抓好“一线工作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践行“一线工作法”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对分管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第五条 坚持领导在一线指导。抓好工作落实,领导以身作则至关重要。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挥好以上率下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一线工作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为自觉。要进一步压实重点水利工作包保责任、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责任、信访包案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对事关全局的水利重大决策靠前调研,对事关发展的水利重点任务靠前调度,对事关民生的水利重要实事靠前办理。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帮助、协调、督促的责任,做到牵头抓总、全程参与、包干到底,定期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协调调度、破解难题。局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次到水利基层一线现场办公。
第六条 坚持学习在一线聚焦。只有学习好,才能工作好,要想工作好,必须学习好。局党组聚焦水利一线改进学习,把向水利基层一线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方式,采取请进来、走下去的方法,把水利专家和水利行业一线工作的同志请到会议室,下沉到水利建设一线开展理论学习,更好地提高学习质量,强化理论联系西双版纳水利实际,局党组每年至少组织2次向基层一线学习的学习活动。全局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走进水利一线学习基层”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做到知基层、知一线,更好地为基层一线服务。
第七条 坚持情况在一线掌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大力倡导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座谈走访,察民情、听民声、知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重点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重大问题要跟踪落实、强力督办、定期反馈。局党组成员每年不少于30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年不少于40日到水利基层一线调研,并亲自确定调研题目、提出调研方案、分析调研材料、撰写调研报告。全局干部职工应当利用出差等机会,在一线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到在一线掌握西双版纳水利改革发展实际情况。
第八条 坚持问题在一线解决。把解决问题作为“一线工作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局系统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办件回访制,通过依法依规办理好涉水信访、水利部12314平台及局监督举报电话反映问题和诉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行政应诉等,第一时间回应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涉水诉求,着力解决好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水环境等民生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号、群众不满意不收兵。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
第九条 坚持工作在一线推动。施政之要贵在落实、重在实干。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要锚定“兴水润滇”工程建设、“湖泊革命”攻坚战、“水库扩建扩容、库库连通及库河连通、跨区域引调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四大工程建设、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两手发力筹措水利建设资金、水旱灾害防御、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水价改革等重点水利工作,全面落实好重点水利工作包保责任制,健全重点水利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协调例会制,对水利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领导或牵头科室、单位召开工作周例会、月例会、联席会等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任务不积压、工作不延误。推行集中交办制,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难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集中交办会,向有关科室、单位进行交办,研究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限定完成时限,实行挂号销号管理,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第十条 坚持服务在一线展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造福。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包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参会调研等工作深入项目一线,以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为重点,采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基层一线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办代办、并联审批、联合审批、集成办理、当场办结、一次办结等服务举措,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水利政务服务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切实提升水利服务一线效率和质量。各级领导干部在深入一线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言行举止,规范执法,处事要认真,态度要诚恳,严防简单粗暴。要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搞迎来送往,不给基层群众添麻烦增负担,切实做到减负不添负,帮扶不包办,帮民不扰民。
第十一条 坚持作风在一线转变。干部的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更关乎党的事业成败。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狠抓落实本领,看到机遇不等不放、遇到困难不畏难不松劲不懈怠,说了算、定了干,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全面推行“事不隔夜、即收立办、按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大力倡导“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纪律严明”的工作作风,做到守时、守法、守纪、守信;按照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权责清单,正当履行职责,坚持把水利一线作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主战场,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树立“服务规范、纪律严明、作风扎实、重信践诺”的崭新形象。
第十二条 坚持干部在一线培养。好干部是从基层一线成长起来的。要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坚持工作力量到一线,持续选派优秀党员、年轻干部充实到重点水利工作一线,在一线历练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锤炼优良作风,提升综合能力,让一线真正变为干事创业的“主阵地”、砥砺作风的“磨刀石”、提升能力的“大熔炉”。把干部在一线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劲头不足、激情减退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鞭策改进;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混的干部,坚决果断调整处理。对在项目建设一线、攻坚克难一线、服务群众一线、问题解决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重点关注并优先提拔使用。认真落实容错纠错、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制,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第十三条 坚持经验在一线总结。问题产生在基层,解决问题的智慧、办法也在基层。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在一线总结经验的意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既要“身入”更要“心至”,对基层发现的问题、做法经验进行深入分析、提炼归纳,总结出解决基层水利改革发展突出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贯彻落实典型引路法,善于发现来自基层、具有典型意义的创新经验,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上升为制度机制,坚持下去,推广出去。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局党组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