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事由
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召开居住区住宅建筑配建架空层方案听证会,对优化调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八十一条等涉及居住住宅建筑配建架空层的条款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30在州自然资源局709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1名):汤中华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决策发言人(1名):岩温帮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科科长
3.听证记录人(2名):罗茜 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副主任;岩罕哨 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工程师
4.听证监察人(1名):桑图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5.听证代表(15名,听证会共邀请社会代表15名,实到15名):刘敏 景洪城投宏展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谊 云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设计管理,李秀果 西双版纳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利 云南晟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冬勤西双版纳强盛鼎力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产品总监,李玫 西双版纳颐乐园置业有限公司前期经理,罗萍 西双版纳华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浩 万达二期业主代表,邹明生 西双版纳州建筑规划设计院高级建筑师,胡亚乔 西双版纳州施工图审查中心高级工程师,马梦雪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城乡规划师,尹世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科长(州政协委员),祁苒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赵稼昀 嘎栋街道办副主任,周伟 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律师。
6.听证旁听人(11名): 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魏嵬, 勐海县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石小萍, 勐腊县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岩庄尖,西双版纳和泰置业有限公司李中华、刘荣、丁勇、杨俊,云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李函、汤思思,西双版纳州房地产业协会李旭成,景洪市信访局王玲玲。
三、听证会的情况
(一)决策发言人陈述听证方案
决策发言人介绍配建架空层政策的背景、依据、理由、对居住区住宅建筑配建架空层现状情况的调查分析及前期开展工作情况。提出居住区住宅建筑配建架空层2个方案。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围绕本次听证会提出的居住区住宅建筑配建架空层2个方案进行听证,方案一:保留配建架空层,调整完善架空层配建比例(详见听证方案),方案二:取消配建架空层。
15名听证代表逐个进行了表态发言,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同意方案一的4名代表主要观点:配建架空层有利于配建业主食堂、养老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从设计角度,设置架空层可有效防潮,体现干栏式建筑特色。认为:配建架空层是有必要的,可在方案一基础上,结合实际,再适当降低架空层配建比例。同时完善出台架空层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产权、使用、管理等要求,切实提高架空层使用率,提高居住区品质。
同意方案二的11名代表主要观点:架空层利用率低,建设成本高,工程技术难度大,公摊面积大,产权不明确,物业收费未包含架空层,管理和使用脱节,存在卫生、安全、产权等诸多矛盾。认为:应取消配建架空层,将配建架空层交由市场、建设单位自行决定。同时建议针对已建、在建配置有架空层的建设项目,就其架空层的权属、具体用途、管理、变更使用性质等问题出台相应的政策,提高架空层的使用率。
(三)听证旁听人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会4名听证旁听人对居住区住宅建筑配建架空层2个方案进行发言,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同意方案一的2名旁听人主要观点:保留架空层,有利于开展公益活动、公共活动,建议进一步完善架空层配建相关政策。
同意方案二的2名旁听人主要观点:架空层管理难度大,存在较多隐患,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基础上,建议取消配建架空层。
(四)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主要观点和意见
经听证会发言,4名代表同意方案一(即保留一定比例的架空层),11名代表同意方案二(即取消架空层),另外现场还有4名旁听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已详细记录,通过这次听证会我们也真切的听到了大家对于配建架空层真实的想法,将为我们完善配建架空层政策提供重要的依据,我们将结合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优化完善居住区住宅建筑配建架空层相关政策要求,按程序上报审批后执行。
(五)听证监察人的主要意见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