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决定对《西双版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西双版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2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19人)
1. 本州年满18周岁的农民代表9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邀请农户参加。
2.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7人。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邀请自然资源、住建、林草等部门专家。
3.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3人。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邀请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监委各1人。
(二)听证旁听人(2人)
听证旁听人2人,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从未被选为听证参加人的农民代表中随机抽取,名额不足的,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推荐产生。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向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交采访报道听证会的书面申请,由州农业农村局确定采访报道媒体名单。
四、农户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本次听证会共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中的农民代表9人。参加人员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向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报名,具体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报名的具体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政策规划与改革发展科报名。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人员,请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西双版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发送至邮箱:zcghyggfzk@126.com。
3.传真报名。传真报名的人员,请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西双版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0691—2133760。
(二)报名的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将于2021年12月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并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推荐产生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报名地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景洪市勐遮路1号)
邮编:666100
联系人:刘亚奇、李静
联系电话:0691-2143711
传真:0691-2133760
电子邮箱:zcghyggfz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西双版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doc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