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2025年寒假将至,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今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予以保障的民生工程,保证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位家长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严禁中途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第九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家长朋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若有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行为,政府和法律部门将会按“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公诉”的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那时将会面临法律制裁!作为家长,必须无条件地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既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每名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树立这样的责任意识,一定要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切忌只顾眼前的利益,忽视不可重来的教育。
近期,大量外出务工的家长朋友陆续返乡过年,春节过后又将相继外出,这个时间节点也正是个别学生思想动荡的高发期,辍学的风险和隐患骤增。建议各位家长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既明确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明确规定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家长朋友们要牢固树立督促和保障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维护子女基本生存权利和教育发展权的直接体现,要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二要正确认识读书对人生的意义,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之舵。读书不一定能给我们带来很多的财富,但可以给我们的孩子带来更多的选择机会,创造更多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让他们的人生活得出彩、走上坦途。古话说:“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家长朋友们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之舵,用身边涌现出的优秀学子事例来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孩子真正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
三要积极配合学校,同向发力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家长朋友们要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时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和安全,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双向发力,坚决防止孩子辍学。
四要以身作则,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朋友们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时刻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加强孩子寒假期间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多关心孩子,鼓励孩子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家长朋友们,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也是家庭之大计!家庭的未来在孩子,孩子的未来在教育。让我们同心协力,共筑孩子美好的明天!
值此春节来临之际,预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祝同学们寒假愉快,学业有成!祝家长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