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充分认识抓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建设在实施乡村战略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统筹辖区内办学资源,认真做好两类学校的区域布局和规划建设工作,促进教育公平。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审慎、依规做好两类学校布局,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教育项目统筹和资金协调,加大两类学校建设力度,确保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三、要按要求做好两类学校信息化建设、教职工配备、教学业务指导、督导评估等工作,推动两类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