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西司函〔2025〕18号
李松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西双版纳州涉外法律体系建设的提案》(第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函》后,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批示由相关科室负责完成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对照州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梳理出李松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西双版纳州涉外法律体系建设的提案》(第3号),由州司法局主办,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外办协办。
律师工作管理科根据李松运委员反映的问题,梳理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外出考察学习,积极对接协办单位,与提案者沟通,并结合协办单位的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部分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首先强化经费保障,统筹用好本级项目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有限资金能充分发挥效益,待上级出台涉外法律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时,积极对接州财政局保障专项经费。其次是推进多渠道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我州教育体育系统开设了应用泰语、应用外语(老挝语)、旅游外语(缅甸语)、旅游外语(泰国语)、旅游外语(老挝语)等小语种专业,设立泰语基础等小语种选修课。与云南开放大学和国家开放大学联办专科、本科法学专业,课程中设置了选修《地方特色三》。再次是统筹做好涉外法治培训,州司法局与州律师协会已累计开展5场次涉外法治培训,推荐1名律师参加第六期云南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并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到昆明中央法务区、广州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考察学习涉外法治工作,目前州司法局正在筹备开展一期涉外法治人才专题培训。
二是完善涉外法治服务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强化统筹指导。西双版纳州委依法治州办牵头成立了全州涉外法治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涉外法治工作。搭建合作平台。州律师协会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昆明市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州司法局与昆明市司法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涵盖信息共享、业务协作、人才交流等,将进一步探讨合作模式,提升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三是促进法律交流与衔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指导州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指导委员会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推动区域法律协调发展贡献专业力量。鼓励律师事务所拓展涉外业务,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深化涉外业务合作发展,加强与周边国家律师行业交流合作,提升本州律师在国际事务中的参与度。积极联动外办、商务等有关部门,持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提升区域开放合作水平,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实践支撑。
四是加大涉外法治宣传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利用“西双版纳普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发布涉外法治资讯及案例分析。精心制播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普法短视频,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我州涉外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5年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