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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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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续办答复

景政函〔2024〕79号

  •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4-09-14 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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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景洪市立体过街设施“彩虹工程”建设的提案》(第143号)交我们办理,经过一年的跟踪续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和交通系统完善统筹考虑推进。对建议目前推进有难度的地方与代表进行沟通说明,积极争取代表理解。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本着以人为本理念,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彩虹工程”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景洪市人民政府正在开展《景洪市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保障城市道路、慢行交通、人行过街设施等建设做好规划保障。届时也将邀请各专业的专家对《景洪市交通专项规划》中的人行天桥做专项评审,全方面考虑市民的不同出行需求。二是人行天桥的建设是关乎市民便利出行、安全出行的民生工程,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过街天桥的建设应首先对各个道路交叉口的位置做交通分析和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车流量、人流量等交通影响因素,根据交通分析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交通设施的建设成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考虑后,采取最经济合理的方案,决定是否安装过街天桥。若适宜建设的,将结合城市风貌管理,管控好过街天桥与周边建筑的风貌融合关系,并符合相关城市管理要求;若不适宜建设的,将由交通部门、道路交通执法部门、住建等部门,安装交通指示灯、提示牌等交通实施,同时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分时段、分区域做好交通疏导。

(二)关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彩虹工程”建设,建议中提出借鉴国内外过街天桥建设经验,并以资金置换广告位的形式,吸纳广告企业出资,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动员企业以“命名”等方式助力“彩虹工程”建设。就目前景洪市财政压力大,基础设施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能采用此种形式完成部分人行天桥的建设能缓解财政压力。待《景洪市交通专项规划》批复后,在实施过程中景洪市人民政府将采用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建设人行天桥,对本建议将结合实际予以考虑。

(三)关于首期“彩虹工程”6个建设项目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6个路口的周边多为学校、医院,如人行天桥建成,将很大程度上缓解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和出入医院人流造成的交通拥堵情况。待《景洪市交通专项规划》批复后,再根据现有政策统筹开展人行天桥的项目谋划及建设工作。因目前景洪市财政压力较大,客观条件还不成熟,暂时不考虑建设。

感谢您对景洪市城市交通设施完善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为景洪市建设发展建言献策!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