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婷婷、舒娴代表:
你们在2023年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全州公安民警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建议》(第88号)交我们办理,经跟踪续办,综合各方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函》要求,州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细化任务分解,医政科主抓落实。认真分析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完善“绿色通道”救助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全州14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目前均已在门、急诊等显瞩区域悬挂有警察就医优先的相关标识,均已建立起紧急就医绿色通道机制,做到不定时向医务人员宣传、培训关于公安民警就医优待政策,相关门急诊窗口科室、行政管理部门、医院领导等人员知悉优待政策要求。在职司法行政干警(含警察院校学警、司法行政机关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公安民警,满足在执法执勤、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以及进行训练、实施见义勇为时负伤,或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患急危重症等需要紧急医疗救治情形之一的,纳入紧急医疗救治对象范围。能够实现因公负伤和急危重症等伤病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凭《人民警察证》、工作证或相关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缴费,提高医疗救治效率。
二是建立紧急医疗救治联络协调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统筹协调全州重症救治医疗资源,组建州、县、医院三级重症救治专家组,健全医疗救治专家巡诊、会诊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落实分级巡诊、会诊及转诊工作,能够实现急危重症伤病司法行政干警和伤病公安民警得到优质、高效救治。二是医疗机构持续为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只要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相关单位提出需求,州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协调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专家,开展健康教育、急救知识培训和讲座,引导他们注重科学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增强身心健康保护意识;必要时,可组织医疗专家组,为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长期坚守基层一线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提供送医上门服务。三是进一步深化警医协作机制,切实做好公安民警辅警的救治和就诊保障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4〕9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的通告》文件精神,州卫生健康委、州公安局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公安民警辅警医疗救治保障机制》,进一步围绕绿色通道救治、医疗保障范围、工作流程、组织领导等各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健全保障机制,深化了警医联动成效。
三是建立跨区域医疗救治协助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我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积极与省、内外其他医疗机构通过专科联盟、对口帮扶等方式积极开展合作联动,伤病司法行政干警和伤病公安民警需转外地治疗时,救治医疗机构能够主动对接省、内外医疗机构,并由州120急救中心统筹调度院前急救资源,开辟“绿色通道”,实施跨区域快速转诊急救。必要时,由州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省卫生健康委,联动省级相关医疗机构实现转诊。另外,情况特别危急或不宜转诊的,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能够依托远程会诊方式,邀请州内外、省内外权威专家实施远程会诊医疗救治,全力确保伤病司法行政干警和伤病公安民警救治工作的及时性和延续性。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