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廷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景洪市曼庄些桥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3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市公安局沟通研究,安排专人跟进落实,会同曼弄枫街道办、嘎洒产业集聚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工作措施和方案,并及时与代表沟通。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在曼庄些桥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在曼庄些桥设置交通信号灯非常符合当前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也代表广大市民心声,住建及交警部门高度赞同。经多方协调,由曼弄枫街道筹资建设,住建、交警等部门配合指导,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已于2024年5月15日建成投入使用,从目前运行效果来看效果良好。
感谢您对景洪市交通出行优化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持续为景洪市建设发展建言献策!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