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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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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景政函〔2024〕107号

  •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4-09-14 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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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廷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景洪市曼庄些桥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3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市公安局沟通研究,安排专人跟进落实,会同曼弄枫街道办、嘎洒产业集聚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工作措施和方案,并及时与代表沟通。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在曼庄些桥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在曼庄些桥设置交通信号灯非常符合当前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也代表广大市民心声,住建及交警部门高度赞同。经多方协调,由曼弄枫街道筹资建设,住建、交警等部门配合指导,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已于2024515日建成投入使用,从目前运行效果来看效果良好。

感谢您对景洪市交通出行优化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持续为景洪市建设发展建言献策!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