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景洪城区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的提案》(第14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办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门业务股室具体负责落实研办,并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教育管理部门尽快加大对景洪城区公办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力度,扩充教育资源”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为提升中心城区的教育服务能力,优化城区教育学校布局。制定《景洪市教育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目的在于改善中心城区教育设施供应不足,班级规模过大的现状,在中心城内扩大基础教育设施供给,优化空间布局,集中优势资源,以促进城市发展质量的提升。规划共布局 159 所幼儿园,共1125班;其中中心城区75所,687班,其他乡镇84所,438班。包括公办幼儿园86所564班,民办幼儿园73所561班;公办幼儿园班级数量占总数的 50.13%。中心城区现状保留幼儿园26所,改扩建幼儿园22所,新建幼儿园27所。综合考虑城市居住用地布局和服务半径需求,在满足不与各类建设项目存在冲突,不占用基本农田等条件基础上,选址新增布局布点27所幼儿园(300 班)。
二是进一步做好教育设施用地保障。将批准实施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根据布局专项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实行行政划拨,并优先供地。在土地出让时,应将规划条件确定的教育设施配套要求纳入出让条件。同时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审查管理。将教育设施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作为审查重点。
三是根据《西双版纳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的“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的计划要求,景洪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在召开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动员大会的基础上,建立“一园一案”,逐园动员,向幼儿园举办者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提高了举办者对办成普惠性幼儿园重要性的认识。2024年上半年已新增认定1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2508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由46.87%提升至60.3%。目前,已有22所民办幼儿园计划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预计将增加4924个普惠性学位,可提升普惠性占比25.6%,届时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达85.9%。
(二)关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关注幼儿园大班额现象”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严格落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第十条相关要求“居住人口规模达5000人或者住宅达 1500套以上的城镇居住区应按照9个班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督促新建小区按要求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工作,增加学位供给;二是做好招生工作,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标准制定招生计划,科学编班。
(三)关于“鼓励幼儿园不断晋级升等”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提高保教质量,做好晋级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制定《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完成7所幼儿园评估认定。2024年计划完成12所评估认定,上半年已完成4所,下半年计划完成剩余7所。按照方案目标,到2027年共要完成54所幼儿园的评估认定。
二是缩短保教差距,做好景洪市幼教集团。根据《西双版纳州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西教体发〔2024〕12号文件,采用“名园办新园、名园帮民园、名园扶乡园”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辐射、带动、引领作用,整合资源,集成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幼教集团的帮扶工作。通过实地考察、输出管理经验、进驻帮扶、教学示范、跟班观摩、网络交流以及景洪市张亚兰名园长工作室、周媛名师工作室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指导和帮助“薄弱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园务管理、优化课程设置、创设优良环境,推广先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克服小学化倾向等,以提升集团内外幼儿园的办园水平,推动景洪市乃至全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不限名额,鼓励幼儿园积极申报升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工作的学习宣传,树立以评估促提高,以评估促发展正确导向,鼓励、支持幼儿园等级创建,推动幼儿园办园行为、保教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四)关于“严格编班规模”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督促各幼儿园推进城区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办园。为做好2024年景洪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发布《2024年景洪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各幼儿园“根据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年龄排序从大到小,录满招生计划数为止”。各幼儿园根据要求制定招生简章,公开招生人数。
(五)关于“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预算”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景洪市落实好主体责任,按照实际情况做好项目规划建设。积极争取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361.58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逐步化解幼儿园大班额问题。
感谢您对景洪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景洪市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