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恢复创业大沟和曼飞龙水库干渠水利设施的提案》(第126号)交我们办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部署安排,主办部门主要及分管领导组织研究落实代表建议的情况,对创业大沟和曼飞龙水库干渠开展调研核实:曼飞龙水库左干渠已纳入大型灌区项目实施计划中,右干渠因城市发展的原因,环城路至曼弄枫片区已无灌溉农田,沟渠被建房、占用,无法开展治理恢复工作;创业大沟因城市发展的原因沟渠被建房、占用,无法开展治理恢复工作。办理中与委员沟通创业大沟和曼飞龙水库干渠现状情况,答复前与委员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全面排查检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收到建议后,景洪市水务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创业大沟和曼飞龙水库干渠水利设施进行了排查梳理,掌握了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关于严格执法整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组织乡镇街道、住建、水务等多部门联合整治乱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水利设施并影响其功能发挥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侵占水利设施等情况坚决查处。
(三)关于恢复治理创业大沟和曼飞龙水库干渠水利设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曼飞龙水库左干渠已纳入大型灌区项目实施中,右干渠因城市发展的原因,环城路至曼弄枫片区已无灌农田,沟渠被建房、占用,无法开展治理恢复工作;创业大沟因沟渠被建房、占用,无法开展治理恢复工作。
感谢您对景洪水利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