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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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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景政函〔2024〕121号

  •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4-09-14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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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品丰3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景洪市城区综合管网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提案》(第10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成立了一个专业的工作小组,明确了办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分工。主办部门全力以赴,以严谨的态度,深入调研为基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地梳理和分析积极采取举措推进落实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市住建部门实施的项目主要是雨污水管网改造、综合管沟建设、燃气管网及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道路新建改建项目,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制定了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开挖裸露路段采取防尘网覆盖或硬化措施,要求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必须设置雾炮喷淋设施防尘降尘,要求施工企业明确扬尘防治责任,落实责任人,要求现场监理每天按要求进行督促检查,住建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核查,不定期召开防尘治理教育,每月至少一次,做好施工场地的扬尘防治工作,合理管控工程进度。

二是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工程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在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建设手续,施工合同签订后开据开工报告。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施工企业做出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初步审核后由住建部门召集项目参建单位进行最终审核,同时提交交通导流方案报交警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市民发布施工公告,让市民知晓。开工前进行施工图图纸交底,熟悉每一道施工工序,提出施工图中的疑问设计会议上给予答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时监理部门召集参建单位进行专项审查论证优化实施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管,严格按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督促项目施工企业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做好施工过程的进度管控工作,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真正做好民生工程,避免道路改造和修缮工程建设中出现马路拉链现象。

三是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检验标准执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工作目标、要求、操作流程和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同时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修养,要求在工作过程中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将自己的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关于加强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要求施工企业安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意识时刻放在第一位,全面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安全风险点,严格管控,科学施工;考虑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时时提醒路人及施工人员。同时,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专人员持证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施工企业投入必要的安全管理成本,保证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有效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此项工作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施工企业提供安全备案保监审批,在开工前需进行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核实安全员是否与投标文一致,施工过程中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检查中发现安全员未在场的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将进行处罚。施工工地按六个100%要求进行管理,设置醒目安全警示牌,封堵路段提前安装提示牌按提示通行,夜间安装爆闪灯、反标志进行提示,保障安全事故不在工地发生

 

感谢你们景洪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给予更多的意见建议!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