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建议和提案办理
    您现在的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西林函〔2024〕57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4-08-15 17:32 | 
  • 视力保护色:


杨虎翼等13位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中妥善处理好保护地与周边社区共同发展的提案》(第9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三县市林草局相关负责结合13位委员反映的问题,深入阅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版纳州保护区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期间多次与提案者电话沟通协商,并在答复前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立完善的保护区管理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全州有自然保护区9个,都成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即: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了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了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了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流域鼋 双孔鱼保护区罗梭江鱼类自然保护区及勐腊县县级保护区落实属地责任由勐腊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统一管理,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勐海县级自然保护区也分别成立了景洪市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勐海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各管理机构贯彻“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强化资源保护责任制,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从严保护,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开展野外巡护、林业案件查处、资源监测、勘界立标、森林防火、社区共管、宣传教育等措施落实辖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同时凝聚多部门协同共管合力,与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与森林公安派出所举行联席会议等。二是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州林业和草原局积极配合州人大制定颁布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同时还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亚洲象肇事与防范应急预案》《西双版纳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根据保护区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如: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自行制定了《资源管理巡护制度》《资源管护年度量化考核标准》《林权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行制定了《巡护制度》《社区共管联系制度》《生物多样性监测制度》等。年以来,保护区内没有发生重大林业刑事案件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关于加强社区参与保护区的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提高社区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州林草局从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安排生态公益岗,参与生态保护、巡护,解决就业,增加群众收入聘请各类护林员3098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 430人,2023年在全州范围内为贫困户、脱贫户提供了666个护林员岗位,投入资金666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社区参与的模式、社区融合发展的模式进一步扶持社区发展,让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受益。

(三)关于加强保护地宣传教育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手段向社会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等工作深入群众、深入林区,不断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自2000年以来,全州各级自然保护区共发放张贴宣传画、标语、政策法规宣传单等22.4万份,制作大型宣传牌53块,标志牌160块,警示牌2000多块,界桩756块。二是充分发挥现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深入开展自然教育,弘扬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保护理念组织学校师生开展了保护热带雨林”“亚洲象保护与安全防范共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等自然教育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性的认识、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度。目前已建立了关坪自然教育基地、野象谷自然教育基地、望天树自然教育基地、勐远仙境自然教育基地。三是通过宣传教育片,以故事吸引群众保护生态,目前已制作完成《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境绿色生态长廊》《亚洲象避风港》《与象为邻》《蔚为大观最美森林》等多部专题宣传教育片。针对社区群众生活需求,制作宣传材料。将宣传册上的宣传内容印制到务农斜挎包、纸杯、台历等生活中的常见日用品中,潜移默化强化当地社区群众的保护意识与参与度。五是扩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影响力。积极撰写宣传信息等材料在各类合法合规的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发布,配合好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省委及州委宣传部等部门做好接待国内外媒体的采访工作。向社会公众展示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资源的科学价值、保护、科研、监测成果、社区文化、保护与管理历史等,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同感和参与保护的自觉性,从而提升保护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其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知识展示、社区文化保护与传承、公众宣传教育典范的最佳场所。

(四)关于拓宽资金来源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财政部门不断加大亚洲象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近几年来,陆续下达亚洲象保护相关资金共计 9860万元,其中:2021年下达亚洲象保护工程专项资金 700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亚洲象保护工程建设项目,2022年和 2023年分别下达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740万元、1120万元,用于亚洲象救护中心收容救护象饲养、洲象食源地建设、亚洲象保护监测避象亭建设、亚洲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等项目。二是逐年加大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保险投入。州财政局通过向上级争取,统筹本级资金,协调下级财政,各级财政形成合力,相应安排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用于亚洲象肇事赔偿,近几年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资金安排情况:2020 1842.50万元、2021 2014万元、2022 3000万元、2023 3465万元,2024年已下达州本级资金 60万元。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16号),州财政局会同州林草局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关于全面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会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投入,支持亚洲象国家公园试点建设通过社会集资和招商引资的方法筹集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尝试在亚洲象国家公园开办特许经营,如:亚洲象国家公园收取的相关费用要按一定比例反哺亚洲象国家公园管理建设。

(五)关于试行亚洲象认养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为进一步保护亚洲象,2009年建立了西双版纳亚洲象救护与繁育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开展救护和繁育工作,20246月止,累计收容救护(助)野生亚洲象23头,其中:9头救助后直接现场放归,5头因伤病经抢救无效死亡,8头救助后收容在救护中心,2019年收容象合笼繁育1头雌性亚洲象,2024517日野外放归1头成年公象,现存栏8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第五款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第二十八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规定,现亚洲象救护与繁育中心的8头亚洲象均属于野生亚洲象,不能进行利用,将适时放归野外,加之野外亚洲象种群活动范围、个体数量无法精准监测,所以暂时没有实行认养机制。另外景区展演的人工繁育亚洲象均为企业从老挝、泰国等东南亚国家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续购买、租赁等引进的人工饲养亚洲象,属于私人财产,州林草局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但无法干预利用。近年来,通过项目投资、基金会捐赠等方式在以亚洲象为代表的野生动物集中活动的栖息地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栖息地修复、食源地建设1.83万余亩,进一步保障野生亚洲象食源,维持种群数量。下一步,以亚洲象国家公园试点为契机,学习国内外先进的野生动物保护方法,探索新形势下的亚洲象保护机制,例如:亚洲象云助养、认养机制等,寻找一条既合法、又能让人接受的好制度,让更多的社会大众参与到亚洲象保护工作中来。

(六)关于加大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保险投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10年以来,我州在全国率先创立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保险费从660元万提高至3465万元,补偿标准也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农作物、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基本与市场持平,如:人员死亡补偿提高至60万元,稻谷提高至1538/亩,玉米提高至1017/亩,甘蔗提高至1827/亩,芭蕉提高至30/株,橡胶提高至50/株,将牛、羊、猪、鸡、鸭等牲畜补偿标准从按头(只)计算调整为按重量计算提高至40/公斤。2024年拟计划投入3465万元购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虽然新产业、新品种的农产品补偿标准与市场价格仍有较大差距,但是我们一直在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尽可能使补偿标准接近市场价格,保障群众权益,缓解人象冲突。

(七)关于制定科学的保护地规划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州有9个自然保护区都编制了相应的总体规划,但20203月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西双版纳州共有8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81828.43公顷调入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28775.71公顷调出矛盾冲突42501.85公顷主要包括耕地6435.65公顷、人工商品林6992.91公顷、矿业权2753.44公顷、开发区和城镇村1570.37公顷、项目设施用地1132.70公顷,以及少量其他矛盾和调出各类矛盾冲突空间连带产生的破碎地块等),有效化解了原自然保护地的主要矛盾冲突202310月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及其他地州的成果已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家林草局审批,目前正处于待国家批准阶段。整合优化成果获得批复后,将启动新一轮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充分的征询保护地原住民发展意愿,根据保护地的特点和保护目标,从顶层设计科学规划。

(八)关于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探索新型帮扶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优势,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集科研教学、宣传教育、生态旅游、社区示范、维护生态安全的示范保护区,带动周边社区增收,目前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荣获国家林草首批科普教育基地称号二是支持野象谷、望天树景区争创 5A级旅游景区,拉动当地社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共享生态红利。三是做好惠民惠农一卡通工作,增加林农收入,2023年发放国家级公益林48.06万亩森林生态补偿费480.6万元,省级公益林127.842万亩森林生态补偿1278.42万元。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如:2024年对定点帮扶村开展慰问、走访活动,赠送慰问品大米、食用油、鸡蛋面、被子、床单(三件套)、枕头等,共计6000元;开展消费帮扶,购买大米、蜂蜜、干巴烂烀等,共计19050元;争取将建设高山村委会道路硬化2公里纳入了项目库。

(九)关于促进自然保护地与社区的协同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在橡胶、凤凰木等人工商品林下种植牛肝菌、黑皮鸡纵、竹荪等菌类3000完成凤凰木林下牛肝菌培育示范基地2,共计280,总产值约350万元 二是因地制宜的开发林下药材种植以砂仁为代表其他还有滇黄精、滇重楼薏仁米板蓝根林下中药材18.51 万亩总产值4679.3万元三是合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强与辖区当地党委政府的对接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社区争取乡村振兴、产业帮扶等项目资金,开展保护区周边村寨道路、水利、社房、排水沟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全力推进完成村庄绿化美化工作。2021—2023年共争取到国家村庄绿化项目资金800万元,在168个村小组开展建设,种植各类果木、花卉和景观树木85万余株,目前,我州村庄绿化覆盖率达54.8%,有国家级森林乡村8个、省级森林乡村64个、省级绿美乡镇6个、省级绿美村庄6个、州级绿美村庄200个。

(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区发展绿色产业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依托自然保护区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建立了野象谷(4A级)、望天树(4A级)、原始森林公园(4A级)、雨林谷(2A级)、勐远仙境和绿石林等生态旅游景区,带动当地群众通过劳务聘用(各景区70%以上员工来自周边城镇和社区)、餐饮供给、住宿服务、游客消费等方式增加收入近6000万元。二是积极申报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根据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关于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遴选结果公示,全州共有3家已纳入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分别是勐海县勐巴拉景区、勐景来景区和勐腊县勐远仙境景区,国家级森林康养人家1个(勐海濮人农业庄园有限公司)、全县域森林康养县城1个(勐腊县)。三是鼓励各生态旅游区按照总体规划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积极支持周边社区村寨开展森林徒步体验、生态观光民俗文化等生态旅游产品,唱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营造象往之地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为我州自然保护区发展、野生动物保护、社区增收等工作提出更多合理、创新的建议。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