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置建筑垃圾的提案》(第8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三县市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究关于加快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议,并结合部门职责抓好落实。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及配套设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在编制《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3年)》时将相关用地纳入规划,保障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用地。二是景洪市已建成一座日处理1000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023年处理建筑垃圾17万吨。勐腊县已建设一座设计处理能力612万吨渣土消纳场,勐海县正在加快推进弃土消纳场所选址前期工作。三是按照各县市建筑垃圾消纳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并做好用地保障。
(二)关于细化管理条款,逐步落实到位的建议,我们办理意见是:
一是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转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应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的通知》,指导三县市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相关工作。二是景洪市和勐海县分别印发了《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细化了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三是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督促各县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工作,并建立州级部门联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消纳管理。
(三)关于提高认识,加强政策扶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景洪市已引进西双版纳杰联雅德固废利用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景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回收的建筑垃圾,已通过技术处理,成为再生骨料、砖、木料等用于工程建设。二是我州已列入生态环境部确定的第二批“无废城市”名单,各部门将积极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感谢您对全州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