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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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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景政函〔2024〕111号

  •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4-09-14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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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世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景洪市环境卫生整治的几点建议提案》(第2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严谨的态度深入调研为基础,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政协委员建议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并采取举措落实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 对市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举措,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日常整治、重点路段集中整治、难点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保证违法行为动态清零;针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建筑工地等市容难题,持续组织执法队员进行巡查管控,对乱堆放、乱晾晒、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规范管理,积极创建“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二是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四是加大乱停放车辆停放管理力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车辆停放井然有序,并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文明疏导、摆放整齐。五是加大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关于常态化清脏治乱,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道路卫生死角、背街小巷实“地毯式”反复排查和清理,尤其对人流量大、易产生垃圾路段、学校周边等城市重点部位实行重点保洁,通过集中整治,城市环境更加整洁,“颜值”不断提升,为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增光添彩。  

2. 对市区小餐饮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一是加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三环节”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统计分析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结合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定风险等级,按照检查频次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依“七彩云南 阳光食安”微信公众号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考核,推动完成年度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90%、食品安全抽检≧4批次/千人的目标任务。二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专项检查为重点的全覆盖监督检查机制。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57起,罚没金额共计66.79万元。进一步抓好食品行“三小”的卫生整治。一方面,紧盯问题,开展“三小”行业规范整治2023年以来,共检查食品三小经营户共检查食“三小”经营户8127户,累计责令整改629家,整改问题隐患923条;开展清网行动,约谈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连锁餐饮单位35家次。另一方面,对表“创卫检查暗访曝光问题”“创卫调度会任务分解清单”“省级评审现场反馈问题责任分解清单”“模拟评估反馈问题责任分解清单”和“实地督查问题通报清单”逐项进行整改。以民生关注点入手,依托“餐饮红黑榜”板块热度,将“净餐馆”达标分值较高的餐饮单位列入红榜,将“净餐馆”不达标并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列为黑榜,通过“景洪市场监管”公众号以图文结合的形式将上榜单位真实情况向外公示,利用群众舆论力量,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发布餐饮经营单位红黑榜37期,发布红榜餐饮单位211家、黑榜餐饮单位192。通过持续推行景洪市餐饮行业红黑榜,在广大消费者和餐饮经营户中形成正反风向标,用心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关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10余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425起,其中,查处机动车不按道行驶538起,斑马线上不礼让1968起,非机动车乱停放32511起,闯红灯7859起,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26530起。牢固树立“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保持才是关键”的理念,对采取效果明显的措施要常抓不懈,力保整治一片、规范一片,杜绝反弹。一是常态化多警种联合执法,加大对机动车不按道行驶、斑马线上不礼让,非机动车乱停放、闯红灯、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还有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或者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治理查处力度。二是充分依托辖区警力巡逻与视频监控巡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市区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改变执法方式,保持对机动车违停行为的严管态势。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西双版纳警方、景洪警方、景洪发布等媒体平台,加大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全民参与、文明出行的社会大环境。

(三)关于公共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集中对市政道路、背街小巷路面破损、市政设施破损缺失等全面排查进一步细化排查标准和方法,确保对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不留死角。

分类整治: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设施问题,将制定更加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强化管理:将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公共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处理按照“即损即修、即坏即理”工作原则进行市政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修复维护,采取分段施工、随挖随补的方式,针对道路“病害”类型,对症下药,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机械设备对损毁严重的路面开展集中整治维修工作,对坑槽病害严重的路段进行集中铣刨后补热沥青维修,最大程度减少对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影响。截至9月,完成道路坑塘修复4000余平方米,人行道地面砖修复约1.48万平方米,花池、树池修复1.6公里,路缘石修复约7公里,清掏检查井2000余座,修复井圈井盖含更换及修复雨水篦子含更换清掏2800套,人行道限车墩更换300余个,护栏修复含更换4公里,道路划线约1.98万平方米等市政基础设施修复维护。

小区内的建筑物外立面、路灯、路面破损,楼道设施的缺失损坏等问题的治理方式为启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修复。

(四)关于“村镇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探索城中村物业化管理;二是加强空白地带管护;三是清理村内道路,结合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村内道路,组织各居民小组划定消防通道、设置警示标识,并对阻塞通道、乱停乱放车辆等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开展重点整治,已制定城中村整治工作方案,从强化组织建设、整治突出问题、提升人居环境4个方面全面推进整改提升,并建立领导包保、企业帮带、清单管理、典型示范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落细落实。

   感谢您对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持续为景洪市形象提升建言献策!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