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豪、石建东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建议》(第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根据我们的核查统计,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有:一是项目未完善用地手续。二是项目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三是项目未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四是项目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未验收。五是因部分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缴纳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税收、罚没款及登记费等费用。六是土地被抵押或被司法查封。七是部分项目购买资格认定困难。八是建设主体怠于履行义务导致项目建设手续等资料缺失,难以完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加快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详见附件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西政办发〔2021〕37号)文件精神,景洪市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组建了工作专班,出台了工作方案(详见附件3),制定了十二条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意见。2021年至今,共梳理排查出48个历史遗留问题线索,涉及约3万余户,其中涉及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应办未办项目20个,共8199套。截至目前共化解40个项目,涉及约1.4万余户。分别为2021年10个,2022年9个,2023年14个,2024年7个,剩余8个项目。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依据景洪市印发的《景洪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景洪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两个批次进行。
一是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化解挂账省自然资源厅 “问题小区问题楼盘”10个,涉及约97栋4719户,化解率为100%。
二是2022年完成化解挂账省自然资源厅 “问题小区问题楼盘”2个,涉及约3栋696户,化解率为100%。
三是依据《西双版纳州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动态清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景洪市在动态清查工作中,通过接访群众、网络信访等途径发现问题小区36个,涉及约279栋16559户,其中纳入景洪市2024年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共11个,涉及8249户。截至目前,已化解28个小区,涉及住户约9569户,余8个小区市政府已批准实施项目方案,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是2024年以来,各相关部门主动担当,共召开专题研究会22次,2024年4月,化解1个,为东盟国际一期;5月份化解2个,分别为:嘎洒综合厂廉租房公租房、天城佳园。对目前尚未化解的8个项目,力争2024年10月31日前打通办证路径。其中,4个(曼弄金湾、江北绿色无公害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缤纷公寓)、林语江畔、橄榄坝早晚街)项目力争于6月30日全面启动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2个(东风福泰、鹰格大厦)项目力争8月30日前全面启动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1个项目(望江公寓楼)项目力争9月30日前全面启动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1个项目(孔雀岭)项目力争10月30日前全面启动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客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景洪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2024年,共召开专题研究会22次,组织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会商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还未解决的8个项目(详见附件4)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各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已批准施行的“一项目一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化解,确保“应登尽登、应办尽办”。三是我们将根据“应登尽登、应办尽办”原则,积极梳理辖区内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动态清零。
(二)关于“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落实责任”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景洪市坚决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针对办证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担当,及时成立了自然资源系统内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详见附件5),为“办不了证”小区提出详细工作措施,有效化解群众诉求。二是我们坚持“疏堵结合”严控新增,督促各行管部门严把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察等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控,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自行办理”和“交房即交证”的新服务模式,并广泛推广预告登记。截至目前,完成“交房即交证”项目11个、“交地即交证”项目4个,预告登记823本。
(三)关于建立公开机制,回应社会关切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参与度与知晓度,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我们将不定期公布已完成首次登记,个人可自行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转移登记的小区名单及楼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公示名单4期。
总之,我们非常感谢你们对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为我们提出宝贵建议,我们深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化解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将继续倾听你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我们也欢迎各位代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