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平安医院”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政办函〔2016〕23号
各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平安医院”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西双版纳州“平安医院”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一部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文件的通知》(云卫医发〔2015〕40号)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平安和谐州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11〕35号)要求,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正常的医疗秩序,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建立西双版纳州“平安医院”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促进“平安医院”建设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工作的难点问题;定期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依法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总召集人:李江虹 副州长
召 集 人:肖 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
阿 吴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委副主任、
州综治办主任
刀爱武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成 员:游 江 州综治办副主任
段金华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州政府新闻
办公室主任
李立新 州公安局副局长
高美兰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李遵华 州司法局副局长
易德军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永健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朱恩全 州工商局副局长
马 伟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刀 鹏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平安医院”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通报全州“平安医院”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县(市)开展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召集人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兼任。成员或联络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现任人员接任。
三、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联席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沟通情况,总结上季度工作,研究本季度工作安排和有关重点工作事项。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总召集人、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会议结束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可以会议记要形式将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平安医院”建设有关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解决“平安医院”建设问题,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全州“平安医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