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州国有林场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重要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要求,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双版纳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忠建 副州长
副组长:王 彦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 淳 州林业局局长
成 员:张建荣 州农委办主任
罗家志 州委编办副主任
李贵林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美兰 州民政局副局长
王岭松 州财政局局长、州国资委主任
江 萍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绍云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阳 勇 州环保局局长
苟 彪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海波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龚云宏 州农业局副局长
孙重民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杨 群 州水利局局长
安永祥 州审计局副局长
李 杰 州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郭 江 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李 勇 州统计局局长
郎 迁 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 旻 州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赵 昱 州政府扶贫办主任
刘德生 州档案局副局长
董加相 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副行长
郑宁华 中国银监会西双版纳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设计、整体推进。研究制定改革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改革工作,统筹、指导、推动重大改革政策措施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州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措施和建议,拟订改革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张淳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重民兼任常务副主任,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朱麒麟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附件:西双版纳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 件
西双版纳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张新荣 州委农办秘书科科长
陈 娅 州委编办事业科副科长
曾 永 州发展改革委法规体改科科长
王 瑜 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李洪斌 州国资委国资一科科长
杨 琳 州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尹世和 州国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 东 州环保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陈 尧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科科长
杨 华 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周 海 州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朱麒麟 州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科长
王 勇 州水利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蒋福萍 州审计局内审指导中心副主任
贺新亚 州旅游发展委规划与产业发展科科长
李 星 州政府办秘书科科长
杨俊媛 州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刀建平 州政府法制综合科科长
欧阳萍 州政府金融办办金融一科科长
纪文伟 州政府扶贫办综合科副科长
袁新平 州档案局档案业务指导督导科科长
王 倬 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科长
张峻岭 中国银监会西双版纳银监分局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