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宽带乡村”试点工程的通知
西政办函〔2015〕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了我省昆明、玉溪、西双版纳三个州市20个县纳入全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建设范围。我州于2015年3月24日启动“宽带乡村”试点工程,计划总投资8240万元,覆盖全州222个行政村,目前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已完成30%的网络布点。但在项目推进中还存在部分行政村支持协调不到位、部分运营商配合不够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力争走在全省前列,现就加快“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为加强“宽带乡村”试点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把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按照《西双版纳州“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5〕16号)要求,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程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县(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指定一位乡(镇)领导负责协调推进工作,督促乡(镇)及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与问题。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盗窃、破坏“宽带乡村”工程基础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工程设施安全。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各县(市)要及时掌握梳理工程进展情况,每月30日将工程进展信息报州“宽带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共建共享,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于2015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共建共享推进我省“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建设的紧急通知》,全州基础电信企业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加强沟通协商,推进宽带乡村设施共建共享。州电信公司、州联通公司、州广电网络公司要积极支持“宽带乡村”项目建设,对我州县(市)范围内既有杆路、管道等电信基础设施,具备共享条件的原则上提供共享。州移动公司“宽带乡村项目”中建成的杆路、管道等电信基础设施应向电信、联通开放,具备共享条件的原则上提供共享。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及移动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和平台,大力宣传“宽带乡村”项目建设情况,提高群众对“宽带乡村”的知晓度和参与率,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信息产业的关注和支持,为推进“宽带乡村”工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宽带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好相关培训,提升农民宽带应用技能,促进“信息惠农”、“教育兴农”、“医疗护农”、“管理安农”等新兴信息化惠农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宽带乡村”能够实现惠及民生、刺激信息消费、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奠定基础。
州“宽带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曾 永
联系电话:214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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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