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有关单位:
《西双版纳州2023年橡胶收购奖补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2023年橡胶收购奖补方案
橡胶是国家重要战略物资资源,橡胶产业是支撑全州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行业,近年来天然橡胶收购价持续低迷,为保障广大胶农的利益,维护橡胶行业的稳定发展,特制定西双版纳州橡胶原料收购奖补方案。
一、奖补依据及资金安排
根据《西双版纳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西双版纳州橡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从2023年橡胶产业资金中安排350万元进行奖补,鼓励扶持我州橡胶企业收购州内橡胶原料。
二、奖补方式
(一)奖补范围
西双版纳州辖区内规模以上橡胶加工工业企业,收购州内橡胶占企业全部橡胶收购量不低于40%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奖补标准
对2023年年内收购橡胶原料总量排名前10的规模以上橡胶加工工业企业进行奖补,每吨补助10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注册登记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取得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
(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在吸纳就业、税收贡献、收购本州橡胶原料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作用明显。
(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财税、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西双版纳州橡胶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西双版纳州橡胶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吸纳就业、缴纳税金、2023年上半年收购本州橡胶原料、带动农民增收情况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经税务部门确认的纳税额及涉税信用证明材料。
(六)收购本州橡胶原料相关证明材料(在本州辖区内自建或与农户联建原料基地、与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等签订的橡胶原料收购合同复印件,购买本州橡胶原料发票、凭证复印件等)。
(七)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否则不予审查。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9月5日前,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向各县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材料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县级初审
9月15日前,各县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完成申报企业、项目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等审查,并征求县市应急、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纳税、生产经营、违法失信等意见建议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州级审核
9月30日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经认真筛选、汇总后,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各县市资金申请文件进行批复,州财政局按照分配方案和批复文件下达资金。
六、其他
(一)各县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要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基层做好橡胶原料收购奖补政策宣传,及时转发至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并在转发文件中明确本级联系人及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
(二)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本地区所推荐的企业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装订顺序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县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人。
州级联系人及电话:杰洪祥,1357815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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