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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西政办函〔2022〕87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2-12-22 1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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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便于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元旦、州庆、春节、清明节、泼水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1231日至202312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州庆:1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28日(星期六)、1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共1天。

四、泼水节(傣历1385新年节):412日至14日放假,415日(星期六)、416日(星期日)连休,5天。

五、劳动节:429日至53日放假调休,共5天。423日(星期日)、56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6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25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国庆节: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消费活动,扎实抓好廉政建设。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