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报请审定建立西双版纳州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西双版纳州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西双版纳州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西双版纳州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云南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云政办函〔2022〕6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州健康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落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西双版纳州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密切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推进我州健康服务业发展长效机制;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调度有关部门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我州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安排部署;指导督促有关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外办、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州医保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州投资促进局、西双版纳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支、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州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并采取督导、检查、通报等方式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州卫生健康委分管副主任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有关专家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有关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部门。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告州委、州政府。
(二)联席会议实行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召集,主要研究推进工作计划、督导安排、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事项,形成一致意见后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议定。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动我州健康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主动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统筹指导各县(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要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将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以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到实处。
西双版纳州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刀文胜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李 杰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阮 佳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熊朝阳 州科技局副局长
岩温合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李 旻 州财政局副局长、州金融办副主任
吴雅婷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艳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姜明昌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维照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 琦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树荣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 城 州商务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玉香约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岩罕班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陆 洲 州外办副主任
张东剑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 蓉 州广电局副局长
董学军 州林草局副局长
何建华 州统计局副局长
吴 燕 州医保局副局长
毕 丹 州国资委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刘 惠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肖建云 西双版纳州税务局副局长
谢安平 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支副行长
刘 骥 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