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5〕32号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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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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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西双版纳州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20252030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22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20252030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5—2030年)》等文件要求,高质量推进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现状

当前,我州艾滋病疫情总体呈低流行态势,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截至2024年底,全州累计现存活感染者人数性传播占比超过95%。报告的感染者中,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流动人口、中老年人群感染比例持续较高;跨境婚姻增多、流动人口规模较大、边境地区管理难度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并存。同时,部分感染者隐匿性强、检测发现晚、治疗依从性不高,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多部门协同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歧视依然存在,防治工作面临多重挑战。

二、防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坚持疾病防控和社会治理双措并举,实施多病同防共治,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精准、高效开展。总目标是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并减少相关死亡有效遏制艾滋病流行和控制性病疫情蔓延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一)提高社会防护意识。2025年,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

(二)促进危险行为改变。2025年和2030年,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较前5年减少10%以上;到2025年,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措施覆盖比例95%以上,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保持0.2%以下,到2030年持续巩固

(三)预防家庭内传播。2025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持续控制在2%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控制0.3%以下,到2030年持续巩固

(四)提升诊断治疗效果。2025年,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力争达95%经诊断发现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抑制比例均达95%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

(五)控制人群感染水平。2030年,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35%以下。

、防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全民知艾防艾

加强重点人群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风险意识,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进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引导群众全面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将艾滋病政策法规及有关知识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及“公民健康素养”内容。充分利用融媒体矩阵展播艾滋病公益广告,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世界肝炎日”、“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活动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广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信息赋能,推进人群精准检测

1. 有效提升感染者发现率推动检测扩面提质,完善溯源工作机制,动员重点人群、高风险人群检测;将艾滋病和性病咨询检测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自愿咨询检测推广线上预约检测服务探索设立24小时自助检测服务点。探索建立州级全人群精准检测大数据系统,覆盖既往检测空白人群。(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 开展多渠道监测预警。应用大数据开展监测预警,加强重点人群哨点监测和耐药监测,有效利用哨点、耐药、分子流行病、出入境等监测数据,强化区域和目标人群的疫情研判及形势分析。利用病毒基因测序、分子传播网络和新近感染分析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新报告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播风险研判(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西双版纳海关、打洛海关、勐腊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医防融合,优化治疗管理服务

1. 扩大治疗覆盖面。持续完善检测、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推进医防信息互联互通,坚持医防协同推进。围绕深化社区、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做好感染者转介动员及综合干预加强被监管感染者出入监管场所时与地方定点医疗机构转介、衔接,减少脱失。健全感染者异地治疗管理和衔接机制,优化定点治疗机构内部科室转诊流程及与其他医疗机构的转诊会诊机制,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范围。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运行机制,探索制定傣医特色干预方案(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 优化抗病毒治疗服务依托省、、县、乡四级治疗管理体系,高效开展好HIV感染者耐药精准管理国家级试点工作。优化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到2026年底,州、县两级综合医院抗病毒治疗门诊全面通过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规范化门诊认定。深化治疗管理智慧平台应用,强化治疗效果监测与评估,加强感染者合并结核病、丙肝性病筛查和治疗,建立并发症感染者转介服务规范、优化合并慢性病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 加强感染者关怀救助。依法保障感染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减少社会歧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诊治。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感染者提供职业培训与就业服务。加强相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衔接,保障感染者基本生活、基本医疗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感染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鼓励设立艾滋病救助专项基金感染者提供帮助(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妇联、州红十字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服务管理,巩固消除工作成效

1. 持续巩固消除母婴传播成效巩固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体系。加强转诊和协作,健全母婴管理、传染病信息报告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系统的共享机制,加强感染育龄妇女专案管理孕情监测和生育指导,减少非意愿妊娠。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确保服务连续性。强化流动人口、青少年、跨境婚姻家庭及偏远地区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和管理。关注感染妇女及其受影响儿童的相关权益。(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 持续巩固消除血液传播成效。各级血液制品生产单位、采供血和医疗机构不得采集使用未经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核查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血液、血浆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血浆)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血浆)的活动,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比例达100%。落医疗机构感染控制措施,安全注射比例达100%。对接受临床用血、侵入性操作患者100%进行艾滋病、梅毒、丙肝等经血传播疾病检测。做好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置。(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围绕人群类别精准实施分类防控策略

1. 推动开展青少年艾滋病性病预防。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学校疫情定期通报制度和会商机制实施校园抗艾防艾行动,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培育性教育师资团队,在小学高学年段开展防护和基本性健康教育,中学阶段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专题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将防艾知识和性健康教育纳入学分管理考试内容落实高等学校艾滋病防治及性健康宣传教育行动。(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 推动中老年人艾滋病性病预防。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纳入老年健康素养、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心理关爱等工作。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村(居)民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敬老爱老活动等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提高中老年人防护意识,减少不安全行为。借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服务,积极为中老年人提供检测服务。加强对老龄感染者的社会支持、心理关怀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 推动流动人口艾滋病性病预防。结合我州涉边、流动人口规模大的实际,督促机场、车站、码头、口岸、旅游景点等运营单位及流动人员聚集社区开展宣传设立“健康驿站”,提供免费安全套、宣传资料等服务。指导用工单位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纳入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内容,定期联合专业机构开展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 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加强重点地区、场所、人群推套防艾工作推动住宿、娱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摆放全覆盖探索在重点娱乐场所、网约房、洗浴中心等区域布设检测服务工具自助领取机。落实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措施。实现暴露前后预防服务门诊县级全覆盖。创新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干预。开展感染者溯源专项提升行动,发挥各级疾控中心牵头作用,压实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建立“阳性线索闭环管理”机制追踪发现隐匿感染者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重点攻坚,实施区域特色探索

1. 重点环节攻坚。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因地制宜一县一案开展防控。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动态监测疫情变化,联合开展综合干预、检测治疗、社会治理等工作。根据感染者病毒载量、治疗依从性、心理状态、社会支持等情况,实行红(高风险)、橙(中风险)、黄(一般)、绿(稳定)、蓝(失访)五色分类管理,动态调整随访频次和干预强度。红色和蓝色人员由县市级卫健部门牵头,联合社区、公安部门和家庭医生开展“一对一”追踪干预。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 边境地区综合防治。大抵边乡镇居民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工作,借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综合防治。加强对出入境人员宣传教育及检测,对外籍劳务人员、国际交通工具司机、经商人员等来华居留重点人群实施综合防控服务。对勐满、打洛等口岸入境外籍务工、经商、婚姻人员提供免费检测和健康宣教。探索与老挝建立定期工作交流机制。加强边民互市、跨境务工人员健康管理,由乡镇政府牵头,联合边管、卫健部门开展集中宣传与检测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系统治理,凝聚协同共治合力

1. 依法做好相关领域治理。完善公安、卫健部门协作机制,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人员24小时内完成艾滋病、梅毒、丙肝检测;对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梅毒、丙肝检测。严厉打击惩处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将处罚情况通报同级卫健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既往阳性人员涉嫌故意传播行为的,应当及时通过卫健部门通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核实后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实施管理加强社交媒体、软件网络平台监管,依法及时清理处置、关闭属地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督促相关企业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推送。(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 加强禁毒防艾工作。坚持禁毒与艾滋病防治紧密结合。做好药物滥用监测,特别是对非列管替代物滥用的监测,加强滥用物质尤其是合成毒品、麻精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控,依法打击滥用物质和非法催情剂的生产和流通。优化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布局,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衔接机制。持续推进药物滥用人群中的艾滋病预防和干预工作。继续做好清洁针具交换工作。(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 推动社会共治。将社会力量参与防艾工作纳入整体规划,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支持爱心企业、志愿者、社会公众人物等参与防治公益活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扶持更多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工作充分发挥州疾控中心社会组织项目办公室管理作用,引导和支持每个县(市)至少建立1个长期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评估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资源整合,完善多病同防机制

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着力解决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卖淫嫖娼者等重点人群综合防治,强化制约诊断发现重点难题分析整合现有资源,梅毒、淋病等性病防治纳入艾滋病防治管理体系,完善艾滋病、性病、丙肝、猴痘等多病共检策略,建设各级性病防治质控中心,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加强实验室管理,不断提升区域艾滋病核酸诊断能力。扩大梅毒检测覆盖面,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及其配偶性伴、易感染人群梅毒检测及患者的规范治疗;加强重点人群淋病监测开展生殖道衣原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强化州内统筹,制定性病疫情针对性策略和措施加强筛查与转介,优化诊疗服务,规范病例随访管理。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防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艾滋病传播主要风险和防控重点,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督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好本地综合防治措施将防治艾滋病作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级财政和卫健部门要用好防专项资金,保障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各级卫健部门牵头作用加强防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大对防治人员的关心爱护。人社、财政、卫健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津贴补贴政策。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严格执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生活困难感染者及受艾滋病影响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政策。科技部门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核心技术和关键策略研究。

、指导与评估

州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调研和指导,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指导评估,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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