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根据本州立法权限和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密切关注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以及上位法制定、修订情况,立足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遵循立法原则、程序和要求,突出地方特色,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基层治理、支持产业发展等,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精准确定政府立法项目
聚焦全州中心工作,对标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解决问题,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慎立多修、少而精的原则确定立法项目。
(一)拟年度内开展审查的单行条例(2件)
1.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州林草局起草)
2.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州农垦局起草)
(二)拟年度内推进修订的单行条例(1件)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州生态环境局起草)
(三)拟年度内预备审查的单行条例(1件)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州生态环境局起草)
此外,常态化开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营商环境改善、不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以及与新修订、新实施的上位法相抵触、相冲突的法规规章。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和代表性,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时代特点、突出本州特色、反映人民意愿。二是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加强沟通衔接,主动担当作为,做到程序不减、标准不降,使每一项立法任务都能高标准完成。
起草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加快推进起草工作,按时拿出成熟可行的立法草案,为立法审查、修改、上会研究审议留足时间。州司法局要全程跟踪统筹立法计划推进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按照时间节点,适时向州政府常务会议提交立法草案进行讨论,确保年度政府立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