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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5〕4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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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3-04 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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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3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林联发〔202349号)精神,结合全州林下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市场规律为导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增加生物多样性为切入点,以示范园建设为抓手,以建基地、选品种、做示范、重推广为措施,全面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高效化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确保生态系统安全的前提下,使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土地利用方式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特色产业发展道路。

——坚持科技支撑,创新开发。紧紧围绕西双版纳州热带特色的林业经济产业链部署,探索推进林下经济与产品流通设施、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林下经济发展的科技水平,实现林下经济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效益提高。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林下经济发展特点,发挥当地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发展模式,重点培育地方特色主导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紧密融合,逐渐形成“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的林下经济发展格局。

——坚持示范引领,龙头带动。大力培育林下经济示范户、示范基地,培育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探索“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党组织+企业+基地+农户”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提高林下经济经营的高度组织化程度,稳固联农带农富农长效利益联结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州林下经济发展总目标是“产业兴、品质好、农民富、生态美”,提高土地产出率,带动农民增收,增强林下生物多样性,把全州建设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典型代表。

(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分为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两个阶段。

1. 短期目标主要针对全州的更新橡胶林及其他林地,林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实现全州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与文旅科普发展模式进展明显,林下经济产值实现翻一番,发展模式力争取得示范效应。

2025年,全州新建连片林下经济种养殖、加工、文旅及其他示范基地1万亩(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一是建成林下种养殖示范基地20个以上。其中,建成林下中药材(傣药)良种繁育(资源圃)基地2个(其中景洪市、勐腊县各1个);建成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5个(其中景洪市2个、勐腊县2个、勐海县1个);建成林下食用菌(含菌棒厂)种植示范基地4个(其中景洪市1个、勐腊县2个、勐海县1个);建成林下水果种植示范基地6个(其中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各2个);建成林下养殖(仔种繁育)示范基地3个(其中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各1个);二是建成各类林下经济旅游路线、研学基地、康养基地、景点、庄园、公园、运动精品路线10处以上;三是创建林下科技创新示范基地2个,品牌培育示范基地2个。

2027年,建成40个林下经济发展示范村、发展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林下种养殖示范基地10万亩,新增综合产值达200亿元。其中,景洪市建成15个林下经济发展示范村、发展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林下种养殖示范基地面积3.5万亩,新增综合产值7亿元;勐腊县建成15个林下经济发展示范村、发展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林下种养殖示范基地面积4万亩,新增综合产值8亿元;勐海县建成10个林下经济发展示范村、发展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林下种养殖示范基地面积2.5万亩,新增综合产值5亿元。

2. 长远目标在短期目标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全州天然林、橡胶林、澳洲坚果、茶园及其他林地等林下空间,采取立体、复合、生态种养模式,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林下经济发展面积实现大幅度增加,产值明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加强,林下经济全面深度融入全州发展格局。

2030年,全州建成60万亩示范基地,综合产值达500亿元以上;到2035年,全州建成100万亩示范基地,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围绕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景腊灌区规划谋划林下经济布局,编制《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各县(市)在全州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分乡镇、分地块明确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和区域布局,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林下经济模式,确保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有机衔接,有条不紊地逐步推进。 

(二)加快种养同步发展。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提质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要优先利用橡胶等园地和商品林林下空间,有条件的利用限制类林地林下空间结合各县(市)自然资源条件和种植习惯,采用1+N的种养模式,引领特色产业发展。

1. 景洪市重点发展林药、林菜、林果、林花、林饮、林下养殖等产业,勐腊县重点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果、林饮、林蜂、林下养殖等产业,勐海县重点发展林药、林果、林饮、林蜂、林下养殖等产业。

2. 合我州属于傣药、南药主要产区的特点,在成龄橡胶园中重点发展林药产业。一是西部药材带:勐海县可重点打造金毛狗蕨、红果参、滇黄精、滇重楼、葛根、花椒等种植和广地龙等养殖示范区;二是中部药材带:景洪市可重点发展种植射干、砂仁、滇重楼、石斛、白芨、金线莲等名贵药材;三是东南部药材带:勐腊县可重点打造百部、莪术、姜黄、山乌龟、勐腊毛麝香(跳蚤草)、野菊花、砂仁、益智等传统中草药种植基地。

3. 发挥我州气候、地域优势,坚持绿色化、有机化,因地制宜发展林菌、林菜、林花、林饮产业。景洪市可重点发展种植牛肝菌、竹荪、鸡枞、赤松茸、魔芋、蕨菜、香椿、粽子叶、甜龙竹、咖啡、可可等作物;勐腊县可重点发展种植红托竹荪、猪肚菌、卵孢长根菇(露水鸡枞)、瓷玫瑰、魔芋、斑兰叶、粽子叶、香椿、臭菜、笋类、咖啡、可可等作物;勐海县可重点发展种植姬松茸、黑木耳、魔芋、咖啡、雷竹、可可等作物。

4. 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林禽、林畜及林蜂等林下养殖禽类以圈养或散养方式饲养土鸡、蛋鸡、鸭、为主;畜类以圈养方式养殖肉牛、黄牛、山羊为主;林下养蜂以天然林、橡胶园、果园、茶园及其他林间空地种植优质米团花等为蜜源植物发展蜜蜂养殖。同时,开展林下牧草种植与养殖结合的示范,探索“林--畜”立体复合经营模式。

5. 支持涉林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广大胶(林)农发展林果产业。2030年,全州坚果、柚子、牛油果、菠萝蜜、菠萝、百香果、火龙果、燕窝果、香蕉、可可、咖啡等各类热带水果种植面积达50万亩以上,建成优质热带水果种苗基地100个以上建成热带水果种质资源库(圃)2个、试验示范基地5-10个,助推热带水果基地化率达70%,林产业产值达300亿元以上

(三)推动林下加工企业引培。大力发展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流通和销售业,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

1. 以景洪(勐养)产业园区澳洲坚果加工厂为中心辐射带动全州澳洲坚果产业发展。到2027年,全州澳洲坚果面积稳定在25万亩以上(其中景洪市15万亩、勐海县5万亩、勐腊县5万亩),完成提质增效5万亩(其中景洪市2万亩、勐海县1.5万亩、勐腊县1.5万亩),县(市)各打造1家高标准示范基地,标准化初加工率达80%上,深加工利用率达50%以上,澳洲坚果产业产值突破10亿元。

2. 积极促进林菜、林果绿色高端森林食品的初级加工升级。景洪市以甜龙竹、勐海县以雷竹为重点发展笋用竹产业,积极开发当地苦竹笋、刺竹笋等其它笋类,促进笋用竹初级加工能力升级,建成笋用竹初级加工厂;勐腊县以菠萝蜜、番木瓜等热带水果为原料,布局谋划建设水果果干加工厂。

3. 结合本地中药材种植和进口材料,在勐腊县工业园区建成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厂。同时,根据林草招商项目和重点招商企业目录清单,努力引进20家以上初、深加工各类龙头企业。景洪市要抓紧对接,依托240通道加快推进中草药交易市场项目建设。

4. 着力优化木材加工产业布局,大力推动以橡胶木为主的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式发展,推动现有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发绿色人造板、木塑和定制家具等产品,满足消费升级和多样化需求。到2030年,推广轻木种植面积5万亩(其中景洪市2.5万亩、勐腊县2.5万亩);依托产业园区建设木材加工区1个,辐射带动全州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式发展,木材加工产业产值达65亿元以上。

(四)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林下旅游、林下康养等生态旅游业康养业态。依托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可利用的生态景观资源,提升森林生态旅游服务能力,以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为契机,打造精品生态旅游、康养及研学基地,创建一批森林旅游特色线路。重点推进勐海普洱茶旅游特色小镇(勐海普洱茶专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做好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野象谷、勐远仙境、望天树等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及旅游附属设施,西双版纳勐巴拉国际旅游度假区和勐景来、勐腊县勐远仙境、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等4家森林康养基地试点项目建设带动效果明显;积极争取澜沧江沿岸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积极探索景洪-勐腊六大古茶山生态旅游环线项目开发,力争将茶马古道勐腊段马帮贡茶旅游步道项目优先纳入省级项目建设;建设森林康养研学基地2个;在景洪市景洪农场、东风农场、橄榄坝农场、勐腊县勐腊农场等农场依托中国橡胶特有的发展历程、垦区文化、知青文化和大面积栽培北移技术创新等,打造一批胶林旅游路线、景点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好中国橡胶故事。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修建必要的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林下经济相关产业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开发利用森林景观,加快推进兼具保护与开发功能的森林防火道建设,加快编制实施研、学、游基地和森林步道规划,加快规划布局林下旅游设施建设用地。依托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加大胶园道路建设力度;依托大型灌区项目实施,合理布局橡胶林下水利基础设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探索推进林下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有效衔接,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在勐腊县勐腊工业园区,建设林下产品仓储物流基地,让产品高效便捷出山进城。实现全州林下经济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规模的基地,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全覆盖。

(六)提升科技支撑水平。积极搭建各类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每年林下经济产业各类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积极申请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打造专家工作站,指导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进行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种植、养殖以及林下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和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支持各科研院所开展农业、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林下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院所企科技合作每年组织企业到高校、科研单位对接科研成果转化不少于2以科技引领促进产业发展,创建2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

(七)打造特色产业品牌。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准及省级和州级示范基地的有关认定标准,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州级示范基地。推动建立西双版纳系列林下产品品牌体系,加快林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做优做强特色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国内相关的大型博(展)览会,宣传推介林下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对我州特有的傣药、南药优势品种,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创建新品牌。推动景洪市小耳朵猪”“茶花鸡”等特色品牌创建,支持勐腊县创建以林下经济为特色的产业园区并申报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国家级示范园区。

(八)做精做实招商引资。编制林下产业三图四表,认真策划包装一批林下经济招商引资项目,采取宣传推介、组展参展、专场发布、登门拜访、邀商考察等方式吸引更多外来资金投资,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开工,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林下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培育一批生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经营链长、辐射范围广、具备品牌优势的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形成聚集效应,不断推动产业的科学化、规范化、集约化经营,全面带动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工作协同联动。全州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应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成立州级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召集人,州委副书记、州委组织部部长、州人民政府分管林草和农垦工作领导任副召集人,州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理清管理责任,坚持林草部门管森林,农垦部门管胶林的原则,其他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责任体系,设立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打好政策协同、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组合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充分整合资源、项目、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相关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农垦、林草、水利、投促等部门要结合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从2025年起2027,州级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奖补。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林下保险产品,降低发展林下经济风险。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林下经济产品,应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完善要素保障,用活用好林地资源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拓展林下经济发展空间,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或股权合作发展林下经济。鼓励林农以保底+分红的形式入股,把闲散的林业经营性资源资产集中起来,与社会资本、国有林场结成利益共同体。积极探索土地共用、生产共管、效益共享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流转土地、务工就业、林权入股、产品代销、技术培训等方式,实现资源变资产、林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收益有三金(租金、薪金、股金)。探索发放林下经营权证,流转林地经营权 5年以上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登记造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各方合法权益。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落实云南省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意见,配套森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政策,推进林下经济优质高效发展。优先利用人工商品林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生产活动。允许通过租赁、股权合作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展林下经济。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或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符合国家关于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可以按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使用林地办理审批手续;不符合的,应当依法办理占用或者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四)严守底线红线,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林下经济有关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 I级,天然林重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生物廊道,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禁止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的其他林地开展林下经济活动。科学论证确定产业开发利用强度,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推进林下种植的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确保产品绿色环保。在自然保护地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活动的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定。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在集中连片大规模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前,要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要充分考虑生态承载能力,科学、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

 

    附件:西双版纳州2025年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西双版纳州2025年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工作目标

 2025年,全州新建连片林下经济种养殖、加工、文旅及其他示范基地1万亩。

1.建成林下种养殖示范基地20个以上。其中,建成林下中药材(傣药)良种繁育(资源圃)基地2个;建成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5个;建成林下食用菌(含菌棒厂)种植示范基地4个;建成林下水果种植示范基地6个;建成林下养殖示范(仔种繁育)基地3个。

州农垦局、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各成员单位

 

2.建成各类林下经济旅游路线、研学基地、康养基地、景点、庄园、公园、运动精品路线10处以上,创建林下科技创新基地2个,品牌培育示范基地2个。

州林草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各成员单位

 

2

强化组织 领导

州级成立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设协调机制办公室,同时抽调相关专业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推进全州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对照州级成立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协调机制办公室,畅通工作衔接。

州农垦局、州林草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各成员单位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2

强化组织 领导

州级负责编制《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2025-2036年)》《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明白纸》等指导性文件。各县(市)根据州级指导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林下经济模式,分乡镇、分地块明确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和区域布局,落实好各项林下经济工作要求,如期完成任务目标。

州发展改革委、州农垦局、州林草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各成员单位

 

3

强化科技 支撑

积极搭建各类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每年林下经济产业各类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积极申请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打造专家工作站,指导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进行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种植、养殖以及林下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和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每年组织企业到高校、科研单位对接科研成果转化不少于2次,创建2个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

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农垦局

中国科学院版纳植物园、省林业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省茶科所,各县(市)党委、政府

 

4

完善基础 设施

依托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加大胶园道路建设力度;依托大型灌区项目实施,合理布局橡胶林下水利基础设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州农垦局、州水利局

各县(市)党委、政府

 

探索推进林下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有效衔接,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州发展改革委、州农垦局、州林草局

各县(市)党委、政府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4

完善基础 设施

景洪市以甜龙竹、勐海县以雷竹为重点发展笋用竹产业,积极开发当地苦竹笋、刺竹笋等其它笋类,促进笋用竹初级加工能力升级,建成笋用竹初级加工厂;勐腊县,结合本地中药材种植和进口材料,在勐腊县工业园区建成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厂,以菠萝蜜、番木瓜等热带水果为原料,布局谋划建设水果果干加工厂景洪市,依托“240”通道加快推进中草药交易市场项目建设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各成员单位

 

5

做好招商 引资

编制林下产业三图四表,认真策划包装一批林下经济招商引资项目,采取宣传推介、组展参展、专场发布、登门拜访、邀商考察等方式吸引更多外来资金投资,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开工。同时,根据林草招商项目和重点招商企业目录清单,努力引进20家以上初、深加工各类龙头企业。

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党委、政府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农垦局

 

6

强化监督 管理

加强对专项资金筹措和预算编制的指导,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提升资金效益最大化。

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各成员单位

 

加强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指导,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州农垦局、州林草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各成员单位

 


 

 

 

相关文件

解读《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