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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4〕35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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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05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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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任务清单》的重要意义

《任务清单》是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10的具体行动。《任务清单》的编制出台,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任务清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建设,确保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

二、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结合“三张清单、两书一函、一项承诺书”制度要求,对《任务清单》提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任务内容、进展时限等,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强化对《任务清单》实施情况跟踪问效。各县、市党委政府督查室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任务清单》实施的组织协调、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5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书。清单化明确州、县(市)、乡(镇)、村各级林长防区、责任、措施。各县(市)通过整合资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动乡(镇)及有条件的村组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形成州级负责、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县(市)、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持续开展

2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负责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公安机关负责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各级各类专业队伍负责扑大火、攻险段、合力防,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格局。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3

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

在林区从事生产经营、调查设计、建设施工、采石采矿、康养旅游等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4

建强组织指挥体系

健全指挥体系

加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业务能力建设,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州、县(市)森防指办公室主任由林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州、县(市)应急管理、林草部门领导班子中要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州、县(市)应急管理、林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相互兼任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州委组织部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

5

强化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防火期坚持实战化运行,主要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值班值守、联合办公。各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在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衔接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大队、州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

6

优化运行机制

健全完善州森防指全体会议、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畅通与普洱市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做好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防,妥善处置交界区域火情,在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持续加强与缅甸、老挝易过火边境地区的联防联控,切实防范境外火患。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民政局、州外办、州森林消防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7

深化源头治理

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丰富宣教手段,充分运用新媒介,突出当地民族特点,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积极推进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融合村规民约,倡导移风易俗,有针对性开展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等专题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大力曝光违法违规火案,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形成强大震慑,全面构筑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

州委宣传部、州林草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公安局

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双版纳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8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健全林长、护林员、村组专管员 “一长两员”网格化管护体系,涉林村委会配置—3名初发火处置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护检查,坚持疏堵结合,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格执行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范用火审批,强化野外用火管控,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加强行刑衔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开展计划烧除和林下清除,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林下可燃物综合利用。

州林草局、州应急管理局

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9

深化源头治理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在精准复盘、风险普查的基础上,突出自然保护地、涉林景区、城市面山、边境一线等重点区域、重点目标,积极配合省级绘制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 “一张图” ,明确靶向治理措施,实行限时整改、动态销号管理。按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限时销号清零,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隐患责任倒查制度。发展改革、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以及电力等企业在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组织下,协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州林草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公安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中石化西双版纳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西双版纳销售分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0

拓展边境火联防联控合作机制

县(市)要结合实际加强与缅甸、老挝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合作关系,在基础条件较好的边境乡镇创建森林草原火灾联防合作示范乡镇。有条件的县(市)要加强对境外边民进行农林生产技术培训和开展森林火灾技术防控技术交流合作活动。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边境地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州边境地区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州外办、州林草局

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1

加强专业力量建设

加强基层指挥员队伍建设

多渠道开展基层指挥员培训,坚持以战领训、分级培训,在省级负责州、县两级培训的基础上,州级负责乡、村两级等基层一线指挥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着力提升专业指挥能力。突出正面激励作用,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森林消防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2

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利用好国家现有驻州森林消防队伍力量,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核心能力,按照“固守重点、因险前置”的布防格局,增强县(市)森林消防队伍驻防力量,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核心能力。推动飞机取水点等航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立体化消防响应能力。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3

加强地区防灭火队伍建设

落实国家、省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到2025年底,各县(市)、林区防火重点单位分别组建不少于50人、20人的专(半)业扑火队,乡镇组建不少于15人的专(半)业扑火队。县(市)级负责专业(半)扑火队伍培训。坚持平战结合、联合演练,规范地区队伍的训练内容、组训方式、考核标准,队伍建设与运行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

县(市)、党委和政府负

落实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财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

14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智库和专家咨询制度。根据需要适时引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急需专业人才,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渠道,探索建立森林草原志愿消防员制度,发挥社会扑救力量作用,注重在实战中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5

完善防火基础设施

加强统筹规划

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规划并推动实施,优化建设任务,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明确林区防灭火设施布局,林区各类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防灭火设施。防火建设项目要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经费。

州林草局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6

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全力争取国家项目支持, 坚持 “平急两用” ,加快推进生态防火工程建设,支持将林区公路按行政等级列入公路建设规划,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达水平。到2024年底,全面实施完成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西双版纳州国有林区(林场)路网密度,补齐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短板,全面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巡逻提供便利、快捷的交通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州林草局

州应急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7

突出科技赋能

强化科技支撑

深化引水上山、以水灭火、地空配合、军警民协同处置等重大课题研究。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推广运用智慧防火、智能灭火新技术。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科技局、州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8

提升信息化水平

积极参与国家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和灭火指挥通信系统建设,到2025年,实现州、县两级全覆盖和重点乡镇(街道)延伸覆盖。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普及 “防火码”、“互联网+督查”等防控手段。

州林草局、州应急管理局

州公安局、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19

加快装备转型升级

建立防灭火物资全链条保障机制,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装备配置规范。加强以水灭火设备配备,加大机械化装备应用力度,到2025年,力争县级配备不少于组高扬程接力水泵,乡镇级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配备组以上高扬程接力水泵,重点林区乡镇配备1辆以上山地消防车,涉林村逐步配齐轻便的以水灭火和安全防护装备。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度

20

科学安全高效处置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省级预警监测平台为骨干、以各级预警监测系统为补充,构建天地一体、全域覆盖的预警监测体系。在卫星监测、航空巡护等基础上,采取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等多种手段,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核查反馈率。到2030年,重点林区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21

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立足应对大火巨灾和同时应对多场火灾,围绕队伍建设、物资调度、力量集结、科学增援等关键环节,统筹做好州级预案修订、专项预案完善和县市应急预案制定,强化针对性演练。严格落实国家和地区各类救援力量联训联战机制,动态优化部署,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实施指挥、力量和装备靠前驻防,加快物资储备库建设,州、县分别靠前储备不少于500万元、200万元的防扑火物资。

州财政局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森林消防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

22

树牢安全扑救理念

建立完善州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实训基地和教学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经常性培训教育和实战化演练,提高扑火人员自救互救能力。落实专业指挥的刚性要求, 规范现场指挥,加强火场管控,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配备防灭火人员防护装备。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森林消防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23

提升依法治火水平

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高依法治火水平。依据国家、省相关标准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各级扑火队建设标准、防灭火装备配备标准。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2025年度

24

加大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

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和基层站所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案侦破效率,发挥 “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健全火灾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对防灭火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检察院、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25

强化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主动担起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 “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多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诉求,通过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县(市)、乡(镇)党委和政府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26

强化资金投入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按照既有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资金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优先保障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装备配备、巡林护林等重点事项,及时足额保障护林员劳务报酬。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防灭火投入长效机制。

州财政局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27

强化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支持

针对防灭火高危行业特点,合理保障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落实人身保险,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根据防灭火实际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地方森林草原消防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和配备标准,规范车辆管理,统一标识涂装,森林草原消防车辆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相关政策,确保扑救火灾时快速通行。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28

强化宣传引导

畅通信息发布渠道,通过 “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普法专栏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

州委宣传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

州森林消防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

29

强化督导考核

完善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调查评估等,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落地。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

 

持续开展

 


相关文件

解读《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