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3〕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政府立法工作要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中国式现代化西双版纳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政府立法项目要实现立法需求
要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依据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限、程序和需求,主动对标“十四五”时期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为重点,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慎立多修、少而精的要求确定立法项目,不断优化立法供给。要常态化开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营商环境改善、不适应新时代发展以及与新实施的上位法相抵触、相冲突的法规规章。
(一)拟年度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州生态环境局起草)
(二)拟年度内制定的单行条例(1件)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草案(州卫生健康委起草)
(三)拟预备审查的单行条例(3件)
1.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州生态环境局起草)
2.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州林草局起草)
3.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州农垦局起草)
三、政府立法工作要高质量推进
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明确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拟年度内制定、修订的项目要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工作,按程序报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拟预备审查的项目要抓紧调研、起草,适时提出立法草案。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时代特点、突出西双版纳特色、反映人民意愿。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和代表性,推进立法工作规范性、制度化、精细化。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重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立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立法需求与立法供给的矛盾,更加注重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着力提升政府立法的整体效能,以高质量立法助力西双版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