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丘北会议精神加强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7〕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丘北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全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全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丘北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现就我州贯彻落实省政府“丘北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主要精神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要求
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要在培育农村客运市场方面取得突破。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减免营运税费,压缩营运成本,降低客运票价,使农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从总体上缓解农民群众乘车难、乘车贵的问题。二是在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取得突破。按照户籍式的管理方法,建立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车一档”,对车辆和驾驶人实施“一盯一”的管理,强化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三是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方面取得突破。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办法,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通过出让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鼓励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修路、护路,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四是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方面取得突破。选聘村(居)委会主任或支书兼任交通协管员,选拔知法懂法、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基层监督员,并积极发展兼职协管员,初步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五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取得突破。以构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等为载体,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和学校教学内容,并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努力扩大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面,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努力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三是严格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大投入,完善县乡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五是加强管理力量,努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要层层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二、我州贯彻落实省政府“丘北会议”精神的意见
(一)建立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丘北会议精神抓好落实,对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的总体安排。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的六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五个突破”。要建立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逐步构筑农村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群防群治网络;要广泛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设好“四支队伍”(交通安全专职、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有目标、有任务、有检查、有奖惩的“四有”要求,县(市)、乡(镇)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形成县(市)、乡(镇)、村各级干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每一名县(市)政府领导挂钩一个乡(镇),每一名乡(镇)、村干部挂钩一个村民委、一个村小组或一条路,明确目标和职责任务,强化对县、乡村道路的管理和监控,全面落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西双版纳州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西办字〔2006〕56号)及“丘北会议”精神,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本部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措施,工作中要落实奖惩,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解决辖区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县(市)政府要在财力上给予大力扶持。
(二)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制度,加强信息互通。
三是建立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奖惩制度,纳入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