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6〕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今年以来,全州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巨大的压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我州地处边疆,车流量大,摩托车拥有量近13万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殊路段、事故黑点较多,道路警示标志标牌、警示灯等的建设滞后,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造成我州道路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
一、全力抓好道路交通预防工作
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在各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措施,发挥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作用,全力抓好我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现“降低事故、减少死亡”的目的,依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住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
(一)州安全生产管理局:一是要加大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管力度和督促检查力度。无论交通安全还是消防安全,只要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都要加强督促检查;二是要落实各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属于哪个部门的责任,要按照责任倒查制度实行倒查,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今后每个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
(二)公安交警部门:一是要认真分析和研判本地辖区交通事故的防控重点,把警力投到路面上,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国道、省道、高速路和乡村道路等道路中的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警力部署和巡逻防控,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值勤服务,坚持严格执法,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服务”、“交警多流汗,群众少流血”的思想,用严格执法来减少人民群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三是要抓好文明执法,对外地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要重在服务,重在教育,对严重交通违法要严格管理,以减少因执法带来的投诉。
(三)交通、公路管理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交通厅、公路局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更大的资金支持;二是要把运政管理和客运市场管理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抓好,组织力量加强本地区客运线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大客运安全管理力度;三是要按照交通、运政管理法规加大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尤其是外省市进入我州辖区的客运车辆,严厉查纠这些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持“三不上路”、“两不许营运”,即:带病车不准上路、超载车不准上路、驾驶员酒后不准上路,无营运证的不准从事客运、车辆审验不合格的不准从事客运。要将其作为交通运政部门压事故、保安全的硬措施抓好落实;四是要联合城建、工商、交警等部门加强对摩托车的整治,要对助力车问题进行规范,对残疾人专用车在城区搞营运的问题进行治理。
(四)州、市城建部门:要结合城市监管与工商、农机管理、交警等部门认真配合,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加大城区的监管力度;对乱停乱放、妨碍城市交通畅通的行为依法整治、取缔和处罚,严格执法。对景洪市江北片乱停乱放的状况,城建要联合交警、工商立即行动起来进行治理。
(五)工商部门:要与交通、公安密切配合,加强汽车修理、汽车配件及汽车销售行业经营场所的监管。
(六)农机部门:要加强农用车、拖拉机的管理,从严管理和严厉处罚农村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的违法行为。严格限制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搞营运。
二、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争创平安畅通县(市)。城建、交通、交警、公路各部门要多方投入,在城市建设上要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条件、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
三、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电视、广播、报纸的宣传。交警、城建、交通等部门要与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联系,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要突出法规宣传,突出警示宣传,突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抓住中小学生这个重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列入每学期的教学计划中。团州委要在团员中积极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做好交通隐患整治工作
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 “黄金周”及各节庆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OO六年四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