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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国家卫生文明城,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关于何维娜等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西政任〔2023〕13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3-09-28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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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州教育体育局、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州第一中学、州第二中学、州民族中学、州投资促进局、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州人民政府决定:

何维娜    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一年),挂职期满后免职

      任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才奎    州第一中学校长

茶政勋    任州第二中学校长(五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李冬梅    州第一中学副校长

戴普荣    任州第一中学副校长

      州第二中学副校长(六级管理岗位),免去州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郭小明    州第二中学副校长(六级管理岗位),免去州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

寸继辉    任州民族中学副校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陈伟平    任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兼);

王凌红    免去州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州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胡启明    免去州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239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