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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24〕7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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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08 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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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现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24523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精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经济运行企稳向好。2024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其中产业投资增长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14%

(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2024年,力争旅游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橡胶产业实现综合产值210亿元以上;全州茶叶精深加工比重提高到40%以上,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生物医药(傣医药)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40亿元;热带水果、坚果、小糯玉米综合产值突破13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达到30亿元以上。

(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力争全州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同比增长15%以上;全年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350亿元以上,落地250亿元以上;省外到位资金86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达2000万美元。

(四)持续加强民生保障。2024年,确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5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1. 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聚焦文旅康养、橡胶、普洱茶、生物医药(傣医药)、热带水果(坚果)、数字经济、口岸经济七大产业,建立完善产业链图谱并动态更新,引导资源配置、招商引资、延链补链方向。用好州级生物医药(傣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攻克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应用。2024年力争引进现代农业产业投资项目30个以上,生物医药(傣医药)产业投资项目5个以上;力争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户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企业度电增加值、能耗强度、亩均产值等,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项目,在用能、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好各级支持设施农业现代化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林药和林菌为主,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按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规定予以贴息。(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州级相关文件,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勐腊县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载体,扩大橡胶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勐腊砂仁品牌优势;积极开展项目招商引资,引入骨碎补、淫羊藿等林下药材专业种植商,中药饮片制造商。力争2024年内启动景洪市、勐海县橡胶国储林项目。建设凤凰树下种植牛肝菌培育示范基地2个。多方谋划支持森林旅游提升改造项目,打造雨林徒步精品路线。(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全州推出一批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示范点。(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牵头)

3.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州发展改革委牵头)鼓励企业单独建设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各园区对园区内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贸易、物流及供应链、销售企业,以及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咨询、软件服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各园区管理机构负责)

4.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州级财政安排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主要用于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和其他重点支持的方向和领域;积极推进西双版纳州便民惠企善政应用平台建设,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数字西双版纳”基础底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全州政务数据跨部门、多层级汇聚共享和“一源多用”,实现集约化管理。(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省级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园区。(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好涉农平台经济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省级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试点建设任务,持续优化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场景和智慧管理,促进商圈持续繁荣。积极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持续推进西双版纳州直播人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西双版纳电商人才直播综合能力,促进消费新业态发展,力争全州2024年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23%(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根据产业项目实际需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灵活供地。进一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州自然资源局牵头)鼓励以依法回收、督促动工、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推行“成本+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盘活长期停产而又发展无望、厂房可再利用的企业闲置厂房。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支持推动科技创新赋能。贯彻落实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牵头)发挥科技创新资金作用,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资源向创新链产业链集聚,鼓励银行加强科技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大专利权、商标权等新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科技创新企业融资可得性。(州科技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配合)依托西双版纳州技术交易智能服务平台,完善技术转移服务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州科技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配合)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州科技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7. 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根据省级新能源开工、并网投产重点项目清单,做好新能源项目建设。谋划推进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加快全州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请核发,加大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州发展改革委、西双版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规则制定,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不断健全“源网荷储”电价体系,研究出台新型储能价格政策,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优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代理购电清算制度。加强非电网直供电收费政策宣传,规范收费行为。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州发展改革委、西双版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9. 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贯彻落实省级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2.0版。积极争取项目被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继续组织重大项目建设“红黑榜”评比。(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精准对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中央、省财政等各类中央资金支持方向,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成熟度。更好发挥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引导撬动产业发展作用,大力支持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和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等领域项目。推动省、州三级项目协调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转,调度落实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七大产业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积极扩大民间投资。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州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定期发布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州级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七大产业专班成员单位配合)积极配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州发展改革委牵头)

11. 全力抓好产业投资。及时跟踪东中部地区重点企业产业转移投资意向,统筹谋划、有序开展招商推介。落实、宣传好各项奖补政策。坚持按旬调度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办理重大产业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等手续。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统筹开展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全年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15家以上,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个,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86亿元以上。力争全年工业投资增长60%(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

12. 持续扩大文旅消费。持续叫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一种‘象’往的幸福”西双版纳品牌,开展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暨“西双版纳·非遗赶摆场”购物节、泼水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大展演等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非遗“三进”(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工作,力争2024年新增省级非遗工坊1-2个,州级非遗工坊3个以上。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同期,组织举办第二十五届西双版纳边境贸旅游交易会。(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商务局配合)实施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积极创建1个以上旅游休闲街区、3个以上金牌旅游村(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将省级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各地盘活存量土地用于旅游设施建设,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利用国有闲置厂房、楼宇打造电商园区、直播基地,组织企业开展省级电商直播基地评选。依托七大产业专班和各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水果、茶叶等农特产品线上线下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知名度。持续打造滇菜品牌,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97,积极组织西双版纳州政企代表团参加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第7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鼓励西双版纳州餐饮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类美食节、展销会等活动,打造西双版纳餐饮品牌名片,积极培育西双版纳滇菜品牌,不断壮大餐饮经营主体。结合西双版纳州特色挖掘民族节日、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消费增长点。积极发展夜间经济,丰富消费业态,增加夜间文化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延时经营,便利居民夜间生活消费。积极打造具有“雨林魂”、“民族韵”、“国际范”的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体育赛事品牌。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州商务局牵头,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14. 提振大宗商品消费。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车辆减免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优惠政策。持续加强对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宣传,利用车辆购置税申报数据及时进行对比,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持续开展政策找人,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宣传,利用开票数据、申报数据对比、监控,精准对企业开展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辅导,对应享未享情况逐户通知到位,辅导更正申报并办理多缴税金退抵税事项。(州税务局负责)鼓励各地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支持家电行业和汽车企业开展跨行业合作,鼓励汽车企业将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和品牌折扣相结合,提高促销力度。(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开展跨区域自驾出游加油优惠、新车与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销等活动,促进成品油消费。支持和推动家具、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和以旧换新。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发放消费券。促进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企业开展让利活动,推进智慧加油站建设,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消费体验。鼓励企业依托加油站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促进汽配服务、保险、零售等多业态协同发展,实现油品和非油业务有机结合。(州商务局牵头)

(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

15.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任何企业都可以依法进入,做到非禁即入,保障不同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享有公平待遇。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配合)严格贯彻落实省级一体推进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州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及时按照省级统一安排梳理完善我州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原则持续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发布证明事项清单;加强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部门协同,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推动各部门主动执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综合窗口、进驻部门在接办相关事项过程中积极推广运用告知承诺制。(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场所自助专区建设,建成西双版纳“政务服务地图”,打造城区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整合公安、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税务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服务渠道,推广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通过专窗加强线下涉企政策宣传与申报规程操作,提升经营主体知晓率,指引经营主体与政策兑现部门沟通联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加强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商品的服务价格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价格监管效能。(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提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水平,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州发展改革委牵头)

16. 强化经营主体培育。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结合实际,持续对“个转企”办理专区进行优化,最大限度为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登记服务。力争2024年完成“个转企”1180户。(州市场监管局牵头)鼓励各县、市对首次升规的经营主体予以支持。(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17. 持续开展减税降费。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州税务局负责)逐步推广涉及范围更广、优惠力度更大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州交通运输局牵头)严格落实各级关于企业开展“交通+”融合开发、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牵头)

18. 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对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但无法获取无失信记录的(包括有失信记录的情形)、或者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按降幅不低于50%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40万元)。除上述项目外,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按照《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续实施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五)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19. 拓展云南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大力推广平台应用,积极配合省级各部门完善平台专区功能,印发《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西双版纳)2024年工作要点》。在经营主体新设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加大对融信服平台的宣传推广,力争2024年平台新增注册用户2万家以上。(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配合)

20. 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落实落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引导西双版纳州融资担保公司、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办事处等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增信。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持续推动银行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切实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聚焦首贷客户培育拓展,促进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首贷户数持续增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保持在20%以上。配合引导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平台归集的公共数据,开发定制化金融产品积极探索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州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优化外贸金融服务。用好信保政策承接平台,创新承保模式,简化兑付资金周转流程,缩短外贸企业保费兑付周期,提高信保政策兑付效率,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州外贸企业充分利用好信保政策,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依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持续推广“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运用增量扩面,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州财政局、州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22. 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发挥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国家新发展战略,依托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平台,抢抓昆明全面托管磨憨等一系列政策机遇,围绕中老合作重点方向,持续强化与昆明的沟通衔接。以勐腊县城、勐满和关累三个园区为抓手,探索完善与磨憨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与中老铁路沿线地州良性竞争、合作共赢。按照全省产业总体布局,推动实现优势互补发展,促进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州发展改革委牵头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园中园模式参与沿边产业园区建设、招商、运营。(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委配合

23. 加快中老铁路沿线开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中老铁路产运贸一体化发展及沿线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对在州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予以补助,推动以中老泰为重点的国际班列高效运行。(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基础设施段配合)用好中老铁路货运补贴专项资金,助力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勐养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建设。(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强做实州班列公司,积极拓展跨境货物运输业务,在省国际班列公司中老铁路(西双版纳段)沿线布局建设物流服务网络中加强省州合作,与省国际班列平台公司协调联动发展。(州国资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配合)

24. 大力发展口岸经济。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跨境合作和口岸通关便利能力提升。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口岸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统筹好州级口岸资金、边民互市专项资金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落地加工等口岸特色产业,壮大口岸经济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宣传好制造业项目外资引进奖励和用地、环保等要素指标支持政策。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外资企业申报招商引资奖励。(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牵头,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25. 全力保障就业稳定。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同时,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2024年扶持重点群体创业不少于701人。依托就业补助资金,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技能培训。(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26. 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鼓励引导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保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争取勐腊县成为省“五城共建”重点县。统筹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点位计划和考核任务。(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年内开工保障性租赁住500(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配合)加强保交楼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配合)支持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又提又贷”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28. 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供给。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争取各类培训补贴向产教融合项目倾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州内高校引进世界一流教育资源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外办配合)深化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在保障公益性前提下鼓励特需医疗发展,提升医疗服务多元化供给水平。(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牵头)分类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深入实施惠老阳光工程,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建设3个“老年幸福食堂”,对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办好“一老一小”民生实事。(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稳经济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工作;要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建立州人民政府领导政策措施落实负责制,按照州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各位副州长负责分管领域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建立部门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制,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履行好本部门、本行业政策措施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对政策落实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政策措施落实问责制,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建立政策措施落实定期报告制,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州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相关文件

解读《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