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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

西政发〔2021〕18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1-10-21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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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州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2119)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部门要把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保障全州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推进落实。

二、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学习的重要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大学习力度,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抓紧抓实抓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利用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宣传覆盖面。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2110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