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方案》
去年,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方案》(西政发〔2015〕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1号)。作为国家、省“投资组合拳”的系列措施之一,在市场准入、投融资方式等多个方面均有突破性举措,回答了当前稳投资的三大核心问题:针对“谁来投”,提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针对“投什么”,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水利、市政交通等七大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营运;针对“怎么投”,提出既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又推广PPP模式盘活存量资源用于重点领域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方案》,报州政府审议通过后,以西政发〔2015〕33号文正式印发。在起草我州实施方案时,则把重点放在如何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在“怎么投”上出实招的问题。通过深入分析,提出创新我州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三大着力点:一是要改革重点领域投融资方式,广泛采取PPP、政府购买、盘活存量等政府手段,以及改革政府资源配置方式,让社会资本“进得来”。二是要在交通基础、能源设施、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切实推出一批具体项目,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让社会资本“看得见”。 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对社会资本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社会资本“留得住”。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采取正文文稿以分工方案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共分为11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四是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五是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六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七是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八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九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十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十一是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针对社会资本能够“投什么”的问题,我州在国务院、省《指导意见》确定的建设领域基础上,将社会资本投资领域集中在交通基础、能源设施、公共服务、农业水利、生态环保、信息基础等六大基础设施领域,并在每个领域切实推出一批具体项目和保障措施,让社会资本“看得见”。
(一)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和我州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是基本原则。非禁即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二)《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
一是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
三是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
四是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进一步理顺能源价格机制。
六是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社会资本开放,吸引民间资本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
八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做好合同审核和履约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反映各方意愿、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划分各方义务、有效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政府、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依法公开披露项目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退出机制。
九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十是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创新信贷服务,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和引导功能,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信贷结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允许利用有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推进农业金融改革,加快培育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创新发展“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探索采取信用担保和贴息、风险补偿、改为以奖代补、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保险增信等方式,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建设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
下一步,我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投融资改革创新。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