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双版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修订背景
本次修订严格对标国家、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范,立足我州灾害类型多、边境救助难度大、偏远山区保障薄弱、旅游景区风险集中等实际,补齐多灾种协同救助、边境民族地区安置、灾后精准帮扶等工作短板,优化救助指挥机制、量化响应启动标准、规范全流程救助举措,构建“灾前准备、灾中救助、灾后帮扶、长效保障”全链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州自然灾害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整体框架
预案共设八大主体章节及附则,涵盖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发布、四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综合保障、奖惩管理等内容,贯通自然灾害救助全流程工作。同步明确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四大专项指挥部协同履职机制,新增地方特色灾害处置条款,贴合版纳本地防灾救助实际,具有很强的实操性。
三、重点内容
(一)构建统一协同指挥体系
设立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州自然灾害救助统筹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协调、灾情会商、救助调度等工作;配套组建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四大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州、县(市)分级负责、属地主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军地协同的救助工作格局。
(二)规范精准高效灾情报送机制
建立标准化灾情首报、续报、核报工作制度,对突发灾害实行快速初报、滚动更新,极端断联场景可越级上报;启动州级响应后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对干旱灾害实行阶段性定期续报。健全跨部门灾情会商核定机制,统一数据口径,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多渠道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救助动态和工作部署,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三)细化四级分级应急响应
按照灾害伤亡人数、转移安置规模、房屋损毁程度、受灾救助人数,将州级救助应急响应划分为一级至四级,等级逐级递减、权责清晰分明。同时增设特殊情形降级启动机制,针对边境口岸、民族村寨、旅游景区等敏感区域,以及节假日、汛期等特殊时段灾害,可降低一级标准启动响应,提前介入、快速处置,提升极端场景救助时效性。
(四)明确分级分类救助处置举措
一级、二级重大灾害由州级主要领导统筹调度,全面调集救援力量、紧急下拨救灾资金物资,统筹群众安置、医疗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救灾捐赠、舆情引导等全方位工作;三级、四级一般灾害由州级派员现场指导,按需拨付物资资金,指导属地开展灾情核查、群众救助、隐患排查等工作。全程开通物资运输绿色通道,落实军地联动保障机制,确保救助工作快速落地。
(五)健全全周期灾后救助体系
完善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三大核心帮扶举措。重点针对边境民族地区优化安置服务,配备双语服务和民族特色物资;住房重建严格落实抗震设防标准,避让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通过政府补助、保险理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资金;常态化开展冬春受灾群众困难排查,精准建档立卡、足额发放救助款物,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六)夯实全方位综合保障能力
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全程监管、绩效考评;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重点向边境村寨、偏远山区、多灾易发区域倾斜,实行实物、产能、协议多元储备模式。健全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规范社会志愿力量有序参与,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运维标准,常态化开展基层宣教和实战演练,全面筑牢基层防灾救助基础。
四、主要修订亮点
相较于2017年旧版预案,本次修订新增亚洲象肇事等本地特色自然灾害处置内容,填补地方特殊灾害救助制度空白;创新敏感区域、特殊时段降级启动响应机制,提升边境、旅游重点区域灾害处置能力;量化四级响应精准指标,细化灾后全周期救助标准;完善资金物资、交通通信、科技人力全方位保障体系,多维度提升全州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操性。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西双版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西政办发〔2017〕4号)同时废止。本预案由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