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24〕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现就《行动方案》出台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为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抓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补齐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加快推动全州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文件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已先后2次发函向州级各相关部门和三县、市共25家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级、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于4月19日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讨论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具体为: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4个方面,6项重点任务,16条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以大力发展普惠养老为重点,补齐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底,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占比不低于60%;每个县(市)建有兜底保障养老机构1所以上,乡(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65%,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围绕省级三年行动方案的6条主要措施细化提出了6个方面具体工作任务,分别是:
1.实施基本养老服务强基固本行动。通过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到2026年底,州级有1所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每个县、市至少建有1所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月探访率达100%。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
2.实施居家社区服务扩面增效行动。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按标准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中心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推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发展,打造一批标准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助餐服务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3.实施农村养老设施提档升级行动。加快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有效整合养老和医疗设施资源,选择乡镇敬老院实施改扩建转型升级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卫生院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健全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整合资源改造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等。
4.实施养老服务产业培育行动。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医、养、旅、居、文、体等相关产业融合。积极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强化区域养老服务效益,提升“银发经济”康养产品与服务质量。
5.实施发展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养老服务供地政策保障,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支撑,到2026年底,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全州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培训上岗率达100%。落实有关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薪酬和社会认同度。
6.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提升行动。强化养老领域信用评价应用抓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政策落实,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加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力度,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
(四)组织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督促指导3个方面提出组织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要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制定配套措施,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支出结构,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相关文件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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