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高等学校开展教师互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
日前,我州印发了《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高等学校开展教师互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西政办函〔2023〕82号,以下简称《任务清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19年8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文件明确“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聘请一大批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兼职任教”。2020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文件明确“鼓励高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按照2023年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高等学校开展教师互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函〔2023〕2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任务清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由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出台的意义
高校教师互聘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实施西双版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加强校际学术交流,有利于高校培养高素质专业技能型人才。
三、主要内容
《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高等学校开展教师互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主要由支持高校开展教师互聘、支持高校优质师资跨校兼职、健全完善兼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兼职程序、建立教育教学成果互认机制、支持兼职教师取得合法报酬、支持多形式共同培养教师、支持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到高校兼职、支持校企人员相互兼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创造工作条件12个部分、12项具体落实举措构成。
《任务清单》总体框架和内容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结合我州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